情況是我有一個商鋪,將鋪子租給了甲,簽了5年,在第二年的時候他說他不做了,我們的合同裡有一條是他不做了,轉給別人需要給我一半的轉讓費。後來他可能不想給我轉讓費,便告訴我鋪子給他老婆做了,但其實他不是給她老婆做,而且轉給了其他人,現在我怎麼才能收回鋪子?他這個行為合法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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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湘廚港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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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租賃合同中約定允許轉租,承租人才可以轉租,根據問題的表述是,承租人可以轉租,前提是需要給出租人一般的轉讓費,現在承租人沒有給出租人一般的轉讓費,隱瞞情況向第三人轉租,這種情況與合同中約定的允許轉租的情況不符,即承租人不享有轉租權,會導致承租人與第三人的轉租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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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真的青蛙
看你跟租客當時籤租賃合同上有沒有註明這點,一般是不允許這樣的,需要經業主同意,而且需要你知情,不能私下轉租給第三方!因為到時候第三方在經營過程中引起了什麼糾紛或者出現什麼事故都跟你有直接關係。所以一定要把問題說清楚!不能隨便讓租客當二房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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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醉後的溫柔1
有,租客,租你的房時,裝修花了一大筆錢,因為各種原因做不下去了,為了減少損失,所以可轉租給別人。而你作為房東,不管誰租,租金是不能少的。只要你收到應得的租金就行了。還有一種人,到處租房子和店面,然後就轉租出去,從中賺取租金的差價,這就是傳說中的包租婆包租公,這也是一種生活的手段。
什麼事都不能一楷而論啊!主要還是看你合同是否註明乙方可以轉租啊,像我開店做生意跟房東籤合同都註明可以轉租的,不然我肯定不會花錢裝修太好的,現在生意難做,誰知道能不能做下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