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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tgbvhj

    可以透過起訴維權,如果還未辦理過戶手續,賣方擅自將房子做抵押,需對買方承擔違約責任,買方可以要求解除、撤銷房屋買賣合同或宣告合同無效,並可以索取違約賠償金。如果已經辦理了過戶手續,賣家擅自抵押房子,屬於無權處分涉及侵權,買方可以主張侵權損害賠償。

  • 2 # 房壇法菜

    這個問題不大,只要各個環節把握好,沒有問題的。

    1、買賣合同已籤,雙方的權利義務已約定清楚。後續工作都是圍繞合同在履行,有依據,有保障。出現違約,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就行。

    2、賣方房產處於抵押中,因為資金週轉,或換房等原因,現出售房產,這個現象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常見。

    3、為防範風險,合同簽署後,可以交少量定金,但暫時不能付款,要等對方結清銀行貸款,解除抵押登記,拿到產權證後,再付一部分款。後面產權過戶手續辦完了,再付剩餘的房款。

    4、要時刻關注對方手續辦理進度,什麼時候還款,什麼時候拿證,什麼時候過戶,一旦出現異常情況,馬上想辦法解決,馬上去核實情況。遇到可能是詐騙的情況,及時報警處理,不要等。

    雙方都誠心買賣的,對方又有穩定工作的,一般都是風險很低的,不會有問題。如對方是做生意的,一定要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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