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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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醉江南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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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G77914957
物業無需為商品房頂層漏水負責,因為這個漏水與物業無關,只要物業能儘快修復漏水(不過費用由這幢樓的維修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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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熱心許大哥
繳納了物業費物業公司有對日常維修的責任,但由於樓頂屬於整棟樓房的公共部分,需要動用大修基金,也就是全體業主的維修基金,需要業委會同意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才可以使用;
這樣可以有效的避免挪用或私自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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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冷月清楊
樓頂漏水有兩種,第一,樓頂是天台,沒有住戶的。第二,樓頂有住戶的。第一種情況,由物業協調開發維修,沒有開發的啟用公共維修基金維修。第二種情況,物業協調樓上住戶維修並協助兩家解決問題,協調不成,受損方可進行訴訟。至於責任可能與物業關鍵不大。
物業什麼責任都不負、也負不起,僅是傳令兵而已。樓頂漏水,是屬於公共部位,如果在保修期內(5年,如已修理過,按修理過後的約定保修期為準),通知物業公司要求房開公司修理(房開公司為第一責任人,會通知施工方修復)。如果已過保修期期,通知物業取證,根據修復的工程量、框算,報業主委員會,徵求本幢樓的業主意見,申請維修基金(交房時上交給政府專用帳戶的錢),找(招標)施工單位修復,物業公司監督質量、核定工程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