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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陶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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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興如15105019
的確如此!滿屏都是汙言穢言,一波接著一波,一波更比一波混亂,由此談何社會公序良俗。
有話好好說,有亊說事,有證據亮證據。有點憤怒可以理解,但不可罵聲一片,說實在由此拉低自個水平,有損公眾人物應有形象。即使手握真理也不必出口傷人,何況有些事實也不是這一方說了算,也不是另一方否認得了的,一切得由第三方查證確鑿才行。一句話,辱罵決不是戰鬥!
如今"正義”暗自神傷,打著我的旗號怎麼成這樣呢?!
公眾人物是指在人民大眾中有一定影響力的人物,他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會受到公眾的關注。而且他的所有行為(言行)都會影響著公眾,可以講是公眾的表率。
對於公眾人物在媒體或某些公共場合出言不遜,漫罵攻擊他人,這說明他的素質不高,修養不夠。有損於自己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而且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作為公眾人物展示在公眾面前的必須是正面形象,用自己的操行,儀表,素質,修養,道德來影響公眾,這才是公眾人物的應有作為。反之只會自毀形象,遭到公眾的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