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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淺吟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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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小毛吃炸雞
歷史上真正的燕子李三是滄州人,系滄州獻縣城西臨河鄉東鎮村人,其第五代李書振先生於2013年去世,其第六代李連洲、第七代孫、第八代孫都健在,李家可謂人丁興旺,獻縣及周邊所有老人都知道此事。由縣誌辦公室編纂的《獻縣誌》、
《四十八村鄉土教材》也有“鎮上出了個燕子李”的記載。在臨河鄉東鎮上村更有許多關於燕子李三的奇聞異事。
李二輝練功照
燕子李本名李雲龍,乳名喚作“小龍兒”。獻縣東鎮上村人。大約1837年出生。擅長輕功飛簷走壁。“燕子李”李雲龍就是最老版的燕子李三,也是就真正的燕子李三。
他當年活躍於京津冀及東北地區,俠名遠播,在老家更是有許多膾炙人口的故事流傳不息。
下面我們把燕子李三(李雲龍)的家族譜系進行梳理:
燕子李三(李雲龍)
傳子李聚坤
李聚坤子李少文、李少春
李少文、李少春傳李德才李義剛
李德才李義剛傳李書振
李書振傳子李營州、李連州、李全州
李營州、李連州、李全州傳李亞威、李海威、李高威、李兵威
李亞威、李海威、李高威、李兵威傳李天霖、李佳昊、李仔帥、李仔奧、李子碩
至今已歷八代,李家人丁興旺。
獻縣地方誌辦公室出版的《農村鄉土教材》等地方誌書中都曾提及“鎮上燕子李”
東鎮上村位於河北省獻縣“四十八村”西部,,歷史上很長一段時間它是獻縣苦難和貧窮的代名詞。
地處滹沱河北大堤以南,滏陽河以西,滏陽河與滹沱河匯流的夾角地帶,關於“四十八村”的情況,有一首民謠作了概括地說明。 而這裡面正提及了“燕子李”。
2013年9月李二輝申報“獻縣輕功”非物質文化遺產併成功備註[1]
2013年10月李二輝在《中華武術研究》發表學術論文《關於近代武林人物燕子李三的幾個版本考》2014年11月李二輝個人專著《盜俠燕子李三及其輕功揭祕》一書由北京圖書出版社出版發行。
2014年12月獻縣”獻縣輕功“正式列入滄州市第五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
要了解“燕子李三”,首先必須弄清一個
問題:燕子李三有不同的版本,各有各的傳說。也就是說,在那個歷史年代,曾經有好幾個燕子李三,並非只是一人。而民間和官府又將各種無頭盜案歸結到其名號上,同時一些高來高去的飛賊也自誇是燕子李三,便於掩護自己的真實身份。因此,當一個燕子李三被官府擒殺後,往往在其他地區又出現了自稱或被訛傳的“李三犯案”。所以嚴格來說,燕子李三已經成了當時活躍在北方平津冀魯地區的許多飛賊共用的代名詞。[4]
由於年代久遠、未有記錄、史料缺失等原因,如今已經很難把所有的“燕子李三”的事蹟都告知世人。只能把最有名的,或留下可信的辦案卷宗及民間傳聞頗廣的幾個所謂的“燕子李三”的生平列出。[4]
河北保定李景華
所謂真實李三,也就是史學界公認的燕子李三,即李景華。1895年,李景華生於河北涿州,幼時隨叔父流落到滄州。滄州習武之人眾多,他也跟著拜師習武,爬牆上樹易如反掌,非一般人所能比。據其辯護律師蔡禮回憶:“滄州人練武的多,他在那兒學了點武藝。十八九歲時,跟著滄州一個走江湖的班子到河南洛陽賣藝。在洛陽時,班子住所裡丟了東西,人家懷疑他,就把他趕出去了。他在洛陽人地兩生,沒有著落,便靠偷盜生活。”一次,他見洛陽警備司令白堅武橫行霸道,非常氣憤,便在夜裡偷偷摸進白家,將其隨身佩戴的左輪手槍偷走,用武裝帶把手槍吊在他家後花園,留下一張紙條,上書“‘燕子李三"到此一遊”。這令白堅武十分惱恨,可又怕事情傳出去有傷自己臉面,就沒有大動干戈。之後,李景華又在當地偷竊過幾家豪門,引起了當地上層社會名流的憤恨,當局到處抓捕他。李景華為了逃避追捕,隱姓埋名去了少林寺。
李景華
從少林寺出來後,李景華流竄到平津一帶活動。他作案有兩個特點:一是專偷豪門富戶,從不騷擾貧苦百姓;二是作案後總要留點痕跡,如仿效小說中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盜的做法,把一隻用白紙疊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或留下寫有“燕子李三”字樣的紙條,以表明明人不做暗事,好漢做事好漢當。這更使得他聲名大噪,“燕子李三”的綽號由此得來。
李景華偷盜的都是高門大戶,就連當時臨時執政段祺瑞在北平吉兆衚衕東口的宅第、國務總理潘復以及大軍閥張宗昌、褚玉璞等人的財物,他都偷盜過。其所偷財物有時會分給窮人,但絕大部分被他吃喝嫖賭吸大煙揮霍掉了。1934年,李景華再次被抓捕後關進北平感化所。見感化所的獄卒薪俸微薄,他就出了一個主意,讓獄卒們晚上將他放出去,作案後他再返回來,所竊之物由他們分發。後來,他還和感化所巡官史海山成了拜把兄弟。於是,李景華白天回來睡覺,晚上出去行竊,有恃無恐地作了許多案子。但他信守諾言,作案後必定及時返回,給史海山等人帶來不少的“好處”。8月的一個晚上,西單麗華綢緞莊的經理潘國英去哈爾飛劇場聽戲,李景華在散場時,跟蹤他坐的人力車到了西單二條的住宅內,偷了不少高檔綢緞和衣物。不久,史海山拿著一件李景華給他的高檔毛背心去洗染店,店主發現這是潘宅丟的,馬上報告了潘國英。原來,潘國英失竊後除告知警方外,還通知了有關的各家商鋪,請他們務必留心。偵緝隊將史海山和其他一些接受贓物的人抓起來,關在前門外鷂兒衚衕的偵緝隊總部審訊。李景華得知這個訊息後躲在審訊大廳的屋頂上偷聽,被偵緝隊發現捕獲。
1934年12月9日《京報》報道:“法院看守所深恐其再行逃脫,故為防範計,特令李三佩帶木狗刑具,以示嚴防。”“木狗”又稱“木狗子”,是舊時木製刑具的一種,把它裝於犯人兩腿間,使之不得自由伸縮離合。這是一種原始、野蠻、慘無人道的刑具。
燕子李三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審理“燕子李三”盜竊一案。後幾經波折,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法院認定李景華有“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李景華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時任北平律師工會副會長的蔡禮先生為李景華免費辯護時認為,“判12年徒刑過重”,“即使從重判處也不過8年”。可是,尚未等到最高法院回覆,1936年1月9日,李景華因長期吸食鴉片造成的肺癆發作而病死在北平看守所,時年40歲。[5]
為了增強本領,李景華曾師從田盤山萬鬆寺師父石敢當,及其同道師弟五臺山法慧。法慧因見他從小在山區長大翻山越嶺如履平地,除教他刀槍劍戟斧鉞鉤等十八般武藝外,又授他八步登空和燕子三抄水,傳說神奇。在地面上上竄下跳,在水面上可貼水面跳躍,宛如燕子掠水疾飛,因此在師兄中得名燕子李三。幾年苦練,功夫大進。[4]
當然李景華不會有傳說中的“燕子三超水”的輕功,不能在水面上點水而行。但他的武功確實非同小可。這可以從他的作案物件中看出。他的作案物件不是小家小戶,而是深宅大院、高牆阻隔、護衛森嚴的富家大戶。在這些地方,他能夠來去自如,這不能不說他有超常的手段。他可以頭朝下,藉助一些工具,身子像壁虎一樣緊貼牆壁往上爬;也可以將繫有長繩的鐵爪拋於高牆或樹枝之上,然後攀著繩子爬上去:還可以用腳蹬牆,借勁使力,巧妙地越過障礙;也可以輕而易舉地撬開各種鎖子……[4]
李景華一直在平津一帶活動,曾在北平右安門外關廂居住。因身懷絕藝,再加上作案前周密細緻地摸底,並配有特製的藥水等,李景華很少失手,作案無數。曾到臨時執政段祺瑞的府邸行竊,還偷過國務總理潘復、執政祕書長梁鴻志、愛新覺羅瑞仲家等人的財物,所以,名聲越來越響,轟動一時。每次作案後,為顯示自己藝高膽大,燕子李三還故意戲耍權貴,仿效傳奇小說中諸如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盜的做法,把一隻用白紙疊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顯示自己明人不做暗事。據說“燕子李三”的綽號便由此傳遍民間。[4]
當時時局十分混亂,當權者即為國之巨蠹,為富者往往不仁。因此,老百姓對於專偷富人的李景華倒有一份親切感,把他看做梁山好漢時遷一樣的人物。李景華有時候也將偷竊的部分財物分給百姓,受到百姓的稱頌。有報紙就曾這樣報道:燕子李三“得贓數千元之巨,初冬往遊城隍廟,見附近居民以貧苦者太多,遂起憐憫之心,每人一元或二元,任意施捨,遂為偵緝隊注意,跟蹤逮捕”。[4]
據說李景華曾多次入獄,但憑藉高超的武功,屢屢脫身。一說李景華並不會武術,且身體虛弱,但天生縱跳能力極強。[4]
天津薊縣李芬
李芬是在自己的出生地頤養天年而終,當時駐紮在那裡的大軍閥--吳佩孚久仰其大名,帶領軍隊將其傳送,玻璃靈棚,長達百米。浩浩蕩蕩的出殯的隊伍為了表示生者對死者的懷念,出殯的隊伍抬著棺槨在離墓地大約1.5華里的距離上前進一步後退三步,棺槨不落地的情況下,隊伍整整走了七天七夜,在當地轟動一時。50年代破四舊挖祖墳及後來文革的時候,李芬的墓地還受到當地人的保護。到了80年代改革開放時期,他的墓地被其分田承包的人挖掘剷平,據當地人講“在楠木的棺槨中,李芬的屍骨下面鋪墊大約有半棺槨的銅錢,經過日月的侵蝕,它們已經變成了巨大的一個整沱。挖掘者將銅錢當成廢銅賣掉。如今李芬的後人還生活在天津薊縣上倉鎮的程家莊裡面,村裡的賢人義士為了紀念先人而再次修碑立撰,告知後人。[6]
山東燕子李聖五
作案
李聖五其人品性惡劣,不走正道,以偷盜嫖娼為樂。他離開五臺山以後,於1936年開始在濟南作案。曾潛入當時省主席韓復榘所辦公的省府行竊,正巧被韓復榘當場撞見。李聖五運用輕功,在重重衛兵的追捕下輕鬆躍牆逃脫。因行蹤敗露後被擒獲,但李聖五乘看守疏忽,運用道家內功之“脫骨術”卸脫捆綁身體的繩索,再次逃脫。從此,“李燕子”在黑白兩道及民間聲名鵲起。
日本侵華佔領濟南以後,李聖五於1939年再次在泉城作案並犯下命案,遭日佔領當局及偽警察局緝拿。通過利誘他人做偽證及威脅偽警察高層,李聖五擺脫了嫌疑,從此更是在濟南站穩腳跟,大肆作案甚至公開搶劫。因為罪行累累,民怨頗大,日本佔領當局曾再次立案偵查。由於買通了日偽漢奸,李聖五又因證據不足而被釋放。但其懷恨在心,於1945年潛入日本憲兵司令部行竊。所幸不久以後日本投降,李聖五再次逃脫緝拿。
抗戰結束後,李聖五惡習不改,還曾盜竊過中共地下交通站,終於遭多方記恨。但其憑藉高超的輕功,仍屢次逃過緝拿。1948年中共佔領濟南以後,市局將緝捕李聖五列為工作重心之一。李聖五不思退隱,反而頂風作案並犯下命案,終為公安人員所獲。但其竟然在被押解路上再次依靠內功掙脫繩索並開槍拒捕,後運用輕功,利用街道上人流掩護順利逃脫。當時,此事驚動了公安部,濟南市局受到上級批判,並被勒令限期破案。
被捕
1949年,李聖五潛伏在江蘇徐州與一歌伎姘居。有關部門獲悉此事,組織力量緝拿。將李聖五堵在屋內,使其無法施展輕功,終被擒獲。同年10月,李聖五在濟南被執行槍決。其人有證可查的盜案共35起,殺人10名。
評價:據傳李聖五早年學習道家正宗,輕功及內功修為很高。若一心修道應能得善果,若本分入世做人也會成為一代武林大家。但其生性陰險狠毒,頑劣不羈,害人終害己。即便逃脫緝拿,也定遭天譴。
電視連續劇《燕子李三》中的反面主角“李雲龍”的塑造,很大部分便是參考李聖五之事蹟。
破解謎團
燕子李三是老北京的一個傳奇人物,作為一個傳奇人物表現有五:
一、此人家喻戶曉,名聲極高。燕子李三在北京知名度極高,在全國也赫赫有名,有人把他列入晚清以來中國十大武林高手。鮮有一個竊賊能有這樣高的名聲。
二、此人眾說紛紜、評價不一。他究竟是為民除害的俠盜還是禍國殃民的蟊賊,是可親可敬的英雄還是屢教不改的慣竊?見仁見智,莫衷一是。
三、此人集俠盜、神偷和慣竊於一身。做俠盜,確有俠盜品格;做神偷,確有神偷的絕技功夫;做慣竊,確實屢教不改,終其一生,以偷為業。
四、此人被戲說後走進民眾、登上舞臺。小說、影視、評書、連環畫都對他有入木三分的刻畫。
五、此人尚不完全清晰、缺少權威結論。迄今對其籍貫、年齡、經歷、技藝、家族、後人、死因等爭議頗多,有待深入考證。
正因如此,燕子李三離世雖不足百年,卻留下至少八大謎團。
謎團一
幾個“燕子”,究竟誰是正宗
天津薊縣“燕子李三”李芬。薊縣上倉鎮程家莊人,清末義士,京東武界排行老三,人稱芬三爺,該村為其立有碑文。李芬武功顯赫、行俠仗義。李芬曾為義氣吃官司,問斬刑,後因光緒帝的一個妃子聞其大名,知其冤枉,便求皇上赦免,成就一段“美人救英雄”的佳話。當地人把武界排行老二的草上飛——樑英等武林高手的故事附會其身。可見李芬是其家鄉人杜撰出來的燕子李三。
山東濟南“燕子李三”李聖武。山東禹城李家莊人,在家排行老三,幼年練過拳腳,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李聖武為擴大影響,把北京燕子李三李景華的事,嫁接自身,到處吹噓自己能飛簷走壁。事實是每次被抓,他就會用金錢疏通,被偷偷釋放。而警方為了不背黑鍋,也樂於幫他吹噓。新中國成立前夕,李聖武被國民黨特務機關收買。在1948年末他曾多次搶劫金店,後被當地公安機關鎮壓。此濟南燕子李三已非竊賊,實為強盜,是與人民為敵、欺世盜名的燕子李三。
北京“燕子李三”李景華。這是正宗的燕子李三。理由有三:李景華首稱燕子李三,應享有冠名專利,其他人再稱燕子李三,都屬假冒偽劣;代表社會輿論的媒體是當時北平眾多報紙,他們早於官方率先稱李景華為燕子李三;代表官府的警方、法院及監獄等在文書上,都相繼使用了“燕子李三(即李景華)”的稱呼,這就說明官方也承認李景華就是燕子李三。
謎團二
本是飛賊,何來俠盜之稱
1935年1月27日,《京報》載:“飛賊孔祥洲久慣在平市偷竊,與燕子李三及段雲鵬等,均系一流人物,在黑錢行中,負有盛名……”可見北平一流飛賊眾多,但為何燕子李三能成為俠盜?
首先是因李三仗義疏財,救濟窮人。所偷贓物,雖多用於個人揮霍,但他也會拿出一部分來救濟窮苦百姓。1934年3月5日,《京報》載:“燕子李三實在是一個很有聲名的巨賊了。大家幾乎將他視為時遷、楊香武一流的人物了,只在‘偷富濟貧’寥寥數字之下,越發增加了他的身價。”同年12月9日,又以“乞丐探監”報道:“昨前數日,突有乞丐數人,購得食品等物,前往探監。……前日,一老乞丐名王六者,送李銅圓三百枚,昨又有二衣衫襤褸者,共送洋一元。據李三稱,丐等皆系受餘所惠者。”
其次是因北平的窮人太多。據1928年統計,警方擬定的貧困人口為23.48萬人,佔全市人口的六分之一,其中極貧人口則佔貧民總數的四分之三。由此導致了北平“盜賊如毛”的情況。許多盜竊案卷中的作案動機均為“因貧起意”。故而貧困和仇富是李三成為俠盜的社會和心理基礎。就連和竊賊打交道最多的警察,大部分也屬於貧困人口。時任北平市長的袁良也說,他們常常是“白天站崗,晚上拉車”來補貼家用。
再次是因媒體的炒作。1927年8月13日,《順天時報》稱其“積賊飛雲燕,再度入囹圄”。同日《晨報》則稱其“著名黑潛(錢)大盜燕子李三”。1929年7月3日《益世報》在《飛簷走壁之大盜越獄覆被捕》一文中,在李景華名後用括弧註明“即燕子李三”,這標誌著“燕子李三”的分量要大於“李景華”。
又次是因警方的腐敗無能。媒體在使用燕子李三稱呼後,警察局也開始在檔案中提及“燕子李三”,並採用《益世報》的標註方法。警方高抬燕子李三,是想渲染抓賊之難,這樣抓不到他,可推卸責任,掩蓋自身的無能;抓到了就可向政府邀功,向各界炫耀。警方這一做法,使燕子李三在社會上名聲大噪,以致法院文書也以燕子李三稱呼李景華。特別是1934年,警方以遊街示眾的方式將李三從太僕寺街偵緝分隊押解到鷂兒衚衕偵緝隊總部,不僅沒剎住李三的威風,反而向廣大市民展示了燕子李三從容不迫的形象。
最後是因文學作品的催化和昇華。燕子李三在世時,坊間就已流傳其事,且有報紙連載小說。《京報》載:“北平市政府曾‘以某某兩報,刊燕子李三小說,現已令公安局,勒令停止刊載’。”而此時李三正因從感化所中夜間外出偷竊,剛被捕獲。可見,警方這邊忙於抓捕燕子李三,而媒體則渲染戲說燕子李三。
燕子李三死後三年,《燕子李三》一書在東北出版,迅速暢銷全國。上海所拍的電影《燕子李三》,更是風行一時。新中國成立前夕,燕子李三的其人其事曾一度銷聲匿跡。但上世紀80年代,又再度被熱炒戲說,既有小說、連環畫,又有評書、快板書。尤以電影《神偷燕子李三》和電視連續劇《燕子李三》為最。
1935.1.27《京報》刊登飛賊孔祥洲被捕情況
1934.3.5.《京報》載,感化所中之燕子李三
連環畫封面上的燕子李三
謎團三
舊京神偷,莫非真有輕功
燕子李三號稱神偷,神在哪裡?莫非真有輕功縮骨之術?且看最能顯示李三神偷的四件事:
一是偷盜。1924年11月24日後半夜,李三躥房越脊潛入執政府祕書長樑宅進行偷盜。在夜半更深,人們熟睡之時,能做到上下自如,無聲無息。翻牆入室時,如走平地。在攜帶皮包、皮衣等八件重物時不但能輕便如燕,而且還能頭腦清晰地原路返回,實屬不易。
二是越獄。《京報》載李三因不堪在獄中有人激將,於1929年6月29日晚9時,從二監越獄。越獄當晚,獄吏查監問李三:“還不熄燈睡覺哩。”李三說:“我正打算跑哩。”獄吏以為玩笑。李三卻趁著滅燈後不慌不忙,脫去鐐銬,將窗上鐵棍折斷由窗洞鑽出,縱身一躍,已到房上,接連躥過幾重院落。待獄警發覺時,為時已晚。
三是格鬥。從二監越獄兩天後,偵緝隊拿獲越獄的李三。檔案載“由偵緝隊探兵李文奎首先扭獲,被賊咬傷手腕,最為出力。內一區巡警夏永順跟追幫同捕獲,次為出力。偵緝隊班長韓鈺山、樑保全、探兵程瑞群等二十七名隨後趕到,幫同拿解;內一區巡長劉桐山、巡警常玉華、王增秀、關古與憲兵劉振邦、杜德山陸續趕到,幫同緝拿,亦屬在事出力”。從偵緝隊報送的這份請獎呈,可見為對付赤手空拳的燕子李三,雖然出動了偵緝隊、內一區警察、憲兵三個部門的三十五人蔘與。但是其餘人等都是“隨後趕到”“陸續趕到”,最先只是李文奎一人就將其扭獲了,所受的傷也是“咬傷”,證明李三的格鬥技能實為低下。
四是膽大。1934年8月8日深夜2時盜潘宅,李三在雨中“越牆入院,進屋後將電燈全開,光亮如晝。彼於燈下安然施其伎倆。時有廚役某發覺,乃外出乘其不備,將李腰挾住。李毫未驚慌,略舒雙臂,將廚役抱起,放置屋內,威嚇不得聲張,並索火柴吸菸,與廚役閒話。廚役因力不能敵,未敢高聲,任其逸去。李之賊膽可見一斑也”。
以上四事說明燕子李三藝高膽大,非常人可比,算得上神偷。但傳說中的輕功及縮骨術,顯然是誇大。至於盜竊中極少失手,是因為每次作案前都要經過周密細緻的摸底,並配有特製的藥水和各類鑰匙。作案中極少聲響,不留痕跡,是因為常穿五六雙布底襪子,且有躥房越脊的本領。至於翻越高牆,則多是藉助樹木、電杆,或蹬牆借勁,用手扒沿,不可能旱地拔蔥。
謎團四
迭經感化,緣何積習難更
燕子李三終其一生,以偷為業。雖飽受鐵窗之苦,卻屢教不改。拋開個人因素,社會原因也難逃其咎。據其律師蔡禮回憶:“滄州人練武的多,他在那兒學了點武藝。那時,他就小偷小摸的……十八九歲時,他跟著滄州一個走江湖的班子到河南洛陽賣過藝。在洛陽時,班子住所裡丟了東西,人家懷疑他,就把他趕出去了。他在洛陽人地兩生,沒有著落,便靠偷盜生活。”
1934年剛剛出獄的李三就被立功心切的偵緝隊再次盯梢。並以“宿娼花錢揮霍,難免有復行偷竊情事”為由被抓。檔案記述了李三從5月1日到17日的起居供詞:16天中,3天嫖宿,2天回涿縣老家探望母親和胞弟,11天在北平的朋友家借住。所用衣物及錢財或為老家提供,或為朋友相贈。其朋友還“應允拏錢,由燕子李三組織開設毛巾廠”。供詞中李三表示:“現在,我決不再做犯法之事,如買賣組織不成,我即往山東韓(復榘)主席處謀事,北平有數家商業均能擔保。我懇求恩典,所具可供是實。”
而偵緝隊羅列的罪名顯系揣測。一抓舊案不放“查該犯系屬著名慣賊……屢次越獄,脫逃有案”。二疑“此次釋出後,並無營業,亦無一定住址,連日宿娼,花錢甚為揮霍,顯有復行偷竊情形”。三誣“堅不承認復行偷竊,竟敢喊叫分隊長名姓,咆哮公堂,如此凶悍,殊屬目無法紀”。對無端誣衊李三當然不會承認,至於喊叫分隊長名姓,也算咆哮公堂、目無法紀,可見舊中國偵緝隊的霸道。
事實證明,李三走出感化所後雖有宿娼,卻未偷竊。但最終還是被警方以“倘任其逗留平市,深恐故態復萌,貽害地方,應請嚴行管束,以維治安”的理由,再次關進感化所。
這一關不要緊,卻使已下決心浪子回頭的燕子李三從此心灰意冷,走上了報復社會的不歸路。
謎團五
家世顯赫,尚待深入考證
燕子李三何處籍貫、何年出生、家世如何,說法甚多。
一是籍貫。有三種說法:一為良鄉說,1916年檔案載“我係良鄉縣人”;二為涿縣說,1925年檔案載“我係京兆涿縣人”,此後檔案均載涿縣;三為滄州說,據1934年3月31日《京報》,李三對記者說:“我原籍河北涿縣人,繼遷往良鄉縣居住。”又據律師蔡禮《我所瞭解的燕子李三》一文中瞭解到,李三“小的時候跟著叔叔到滄州落了戶”。由此推論,李三原籍為涿縣,後遷良鄉,再後落戶滄州。
二是生年。對於李三的生年,說法更多。檔案中,1916年李三供16歲,應為1900年生;1927年李三供30歲,應為1897年生;1935年李三供40歲,應為1895年生。1934年3月5日《京報》載《感化所中之燕子李三》一文“李三……今年已經46歲了”,應為1888年生。面對多種說法,如霧裡看花。其中,比較為學界接受的是燕子李三生年為1896年,其病故時應為40歲。
三是身高相貌。始見1929年6月30日河北第二監獄公函,函請北平特別市公安局協助偵緝越獄逃犯李三,並出賞格大洋一百元。函稱:“該犯身長5尺3寸(1.76米)、發黑、眉濃、面黃、腮尖、容貌長圓形、牙齒不全。”但又據1934年3月31日《京報》:“李三者,乃一瘦小枯乾之人。背駝面黃微麻,且談吐頗雅,文質彬彬。乍望之,真疑係一手無縛雞之力窮酸。”此記者眼中的李三。大概正因“瘦小枯乾”,方能腿腳利索,身輕如燕。
四是家世。對於李三的家世更多追溯是,1934年12月26日《京報》載《燕子李三獄中之談話》:“餘本滄州人,現年40歲。曾祖父諱天培,於清乾隆時,官至廣東巡撫。祖父諱遠藩,清時官至戶部侍郎。父諱桂馨,為武進士出身。我家數世為官,至敝人,因淡於仕途,且鑑於國事日非,人心不古,遂隱於鄉間。以餘家世而言,財產足敷餘一生生活。惟余天性奇特,視金錢如糞土,故鄉中每有貧寒者,莫不解囊相助,以致偌大傢俬,完全送與旁人。迨家世凋落後,流為竊盜,餘之天性仍難稍改,每見人有急難事發生,即設法為之救濟。餘所盜之物,均系出自富有者之家,變價後,即行清貧,固系毫未入私囊。”李三家世如此顯赫,有待考證。
1929.7.8北平公安局簽發抓捕燕子李三請獎呈
謎團六
短暫婚姻,身後親屬失蹤
燕子李三一直單身,但1934年5月13日再被送入感化所後,卻有一段短暫婚姻。李三供述,婚姻“由水西門4號,住戶王唐氏,代其說定”。女方姓劉,孀婦攜幼子大立、二立。兩人在北海相見後正式結婚。
婚後不久,李三即被捕,連累其妻與二子一同遊街示眾。《京報》多次報道夫妻“情感甚洽”,在李三心中“餘妻劉氏與餘結婚16日,餘即被捕,半月夫妻,難言恩愛,而劉氏人極賢惠,彼初原不知餘為何許人,現既事發,彼乃俯首認命,不作他想,每週必來此地望餘,並送來錢財,實則彼並無餘錢,不過典當而已。將來之生活問題,殊堪憂慮。故餘曾勸彼再嫁,彼不肯,願為他人傭工,教養二子。當茲社會,有此種婦人,殊為難得,言已,喜溢眉睫,有若不知置身囹圄中”。李三人到四十,雖常眠花宿柳,但也痛感妓女無情,如今才算找到可共甘苦的妻子。從“16日的夫妻”中,可推算1934年10月28日(星期日)為李三結婚日。此外,劉氏還為李三代請律師,也算可以託付的女人。
但《北平晚報》載“看守所於李逝世後,曾數度派員傳劉領屍,則已人跡杳邈,終無所尋”。為何曾發誓不改嫁的劉氏,竟一反常態不去領屍呢?令人費解。
1934.12.30《京報》李三之妻劉氏探監誓不嫁
謎團七
律師出庭,為啥先拒後應
1935年1月23日,北平地方法院重判李三12年徒刑。究重判之因:一是因法院“以竊盜實行強暴”罪量刑。判決書曰:“八月八日夜間在白廟地方,侵入潘國英宅內,適該宅門役王順驚醒起視,該李景華(燕子李三)以暴力禁其聲張,將其推入屋內鎖禁。”對此李三認為是恐嚇,不是暴力。二是因原告潘國英系西單麗華綢緞莊經理,有錢有勢,指使門役死死咬住李三實施暴力,並被檢察廳和法院採信。三是因被告盡攬罪責,使本應承擔縱容之責的巡官、看守以“蓋不知情,無罪”導致李三重判。
為此李三上訴請律師蔡禮辯護。《京報》1935年2月18日載:“蔡(禮)考慮再三,以李犯罪所應得,故未允其請。”於是李三“改聘律師韓桐彬”,但河北高法一分院二審維持原判。李三不服又上訴最高法院。因再無律師願出庭辯護,法院遂指定“義務勞動法律委員會”會長蔡禮為其辯護。20世紀80年代,蔡禮撰《我作燕子李三辯護律師的回憶》,雖未提及先拒後應,所為何由,卻談到1935年冬李三最後一次出庭時,蔡禮為其辯護時指出,李三作案時並沒有強暴行為,因此不應以“強盜罪”判處。再者,他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江洋大盜,只不過是一個竊賊,即使從重判處,也不過8年徒刑,給他判12年徒刑過重。可未等到最高法院回覆,李三已身亡看守所。
1935.1.24《京報》燕子李三被判刑12年
謎團八
溘然辭世,死因眾說紛紜
1936年1月9日,李三死於看守所。一個能身負重物躥房越脊年僅四旬的中年漢子,究竟是怎麼死的?
一是因刑具折磨而死。1934年12月9日《京報》載:“法院看守所深恐其再行逃脫,故為防範計,特令李三以佩帶木狗刑具,以示嚴防。”“木狗”又稱“木狗子”,是舊時木製刑具的一種,把它裝於犯人兩腿間,使之不得自由伸縮離合。這是一種原始、野蠻、慘無人道的刑具。《京報》載:“平看守所拘留竊犯,上木狗者,李為第二人,第一系病死獄中之大老西李玉山。”李三以“木狗示記者”痛苦地說:“實有生不如死之感,餘友李玉山即死於此上,餘恐亦將不免。”在李三不斷請求和社會人士呼籲下,1935年5月18日,法院同意撤除“木狗”,但為防李三逃脫,“特加重鐐一根”。故李三之死與“木狗”刑具有關。但李三之死距撤除“木狗”長達7個月,且《京報》載:“李自撤去木狗後,在看守所中精神極為安適。”可見李三1936年1月亡故,還有其他原因。
二是因毒癮發作而死。李三有吸食鴉片惡習,但1934年11月被捕後,即被強制戒毒。1935年2月6日《京報》載,李三“戒除白麵,故食量大加,精神亦佳”。說明強制李三戒毒,已見成效。故10個月後,他死於毒癮發作似無可能。
三是因病而死。《中國律師史話》中《燕子李三和蔡禮律師》一章說,“以肺結核病醫治無效死在看守所”。1936年1月10日《北平晚報》載:“著名飛賊燕子李三(李景華)羈押看守所後,因環境惡劣,抑鬱得病,昨竟醫藥罔效,瘐死於看守所中。”也證實李三因病而死。但李三身體有這麼差嗎?令人生疑。
四是獄中虐斃。1936年3月6日《京報》以《看守所李國華虐斃燕子李三 現李已被撤差 又經犯人控告》為題,披露了李三死因。“北平地方法院看守所李國華跋扈濫權,虐待人犯,據聞瘐斃之竊犯李景華(燕子李三),即為彼虐斃者。該所第二科長趙東忱素於所務力加整頓,因此已將李國華撤差押訊。茲又有該所在押人犯黃子榮,具呈列李之劣跡種種,請求法院將李國華依法嚴辦。”故李三直接死因為虐斃。
1935.2.18《京報》燕子李三上訴河北高法
1936.3.6《京報》披露了李三死因
行俠仗義
關於燕子李三的原型,還有一種說法。李芬,他在家中兄弟排行老大,在當時的京東武界中排行老三,因此人們尊稱芬三爺,歷史上記載他是清末義士。李芬出生的村子為他立有碑文為證,在他健在的年代,因為武功顯赫、行俠仗義而被當地人把他的許多膾炙人口的故事編成評戲傳唱。李芬的武藝雖然高強,但並不像傳說中那樣有絕頂的輕功,是人們歌頌他的時候把武界排行老二的草上飛--樑英以及其他武林高手的故事都套編在他的身上,結果在後人不斷傳送演繹的情況下,義俠李芬變成了今天后人杜撰出的燕子李三。他不是被反動軍警設計逮捕殺害的,卻是因為義氣而吃官司問斬刑,後因為光緒的一個皇妃久聞其大名,得知李芬因義氣而吃官司,便疏通皇上而將其赦免死罪,成為歷史上為數不多的“美人救英雄”的佳話。李芬倖免於死,為了報答再造父母之情,便就地跪拜比自己還小的皇妃為乾媽。到了清末民初的年代,在北方萬木枯黃的季節,皇宮裡還會派人趕著四輪膠皮馬車給他們的乾親--李芬家送黃瓜等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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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生全精彩歷史
隨著有關燕子李三的小說、電影、電視劇相繼問世,一個活躍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北京城的俠盜形象,深入人心。
經過藝術手段加工的李三,身懷絕技,武功高強。不但飛簷走壁如履平地,還能自如出入戒備森嚴的豪宅大院,來無影,去無蹤,盜取富家錢財猶如探囊取物,根本無視那些守宅護院的家丁保鏢。即便偶然間被發現,也能毫髮無傷地全身而退。
更為甚者,影視中的李三,不僅是一個劫富濟貧的好漢,而且還是一名抗日誌士,是人們心目中的俠盜。其形象高大偉岸,散發著滿滿的正能量,充滿著傳奇色彩。
(燕子李三劇照)
那麼,歷史上真實的李三究竟是怎樣一個人?和藝術人物李三有何區別呢?
真實的“燕子李三”有多個版本,有人說他是河北保定的李景華,也有人說他是山東禹城的李聖武,還有人說他是河北滄州的李雲龍。但最為史學界所公認的,應該是李景華。
李景華出生於1895年。幼年喪父後,隨叔父流落到素有武術之鄉的滄州地區。生活無以為繼的李景華,以幹雜活為條件,拜在當地一些武師名下,學到了一些粗淺的武功招式。
由於李景華瘦小乾枯,上房爬樹卻靈巧迅捷。因此,武師們便著重教給了他一些攀爬和奔跑之術。這讓李景華受益匪淺,其翻牆越脊的功夫,也大為長進,一般人很難望其項背。
由於貧困,此時的李景華可謂食不果腹衣不蔽體。為了生存,他利用自己學到的一些本事開始小偷小摸,經常在半夜時分潛入有錢人府邸,盜取財物。
18歲時,李景華隨著一個江湖戲班進入河南洛陽,開始了在全國各地巡迴賣藝的生活。但戲班裡,會經常莫名其妙地丟失財物,有人公開指責是李景華所為。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李景華主動離開了戲班,由此正式開啟了他的盜竊生涯。
在此期間,他偷盜了幾家有錢人,還竊取了洛陽警備司令的左輪手槍,受到官府通緝。無奈之下,李景華只好隱姓埋名,潛伏在少林寺繼續習武,這讓他的所謂輕功更趨嫻熟,偷盜本領也增強了不少。
離開少林寺後,李景華流竄到了平津一帶,繼續幹起了偷盜營生。
(燕子李三劇照)
所謂“術業有專攻”。李景華在偷盜上,還確實是有一些功夫的。他可以頭朝下,身體緊貼牆壁,藉助特製工具,像壁虎一樣在牆上移動;也可以利用繩索或鐵爪,輕鬆地攀爬上高聳的圍牆和樹木;還擅長利用一些天然的物體,如牆壁、樹木等,借力翻越屋脊或圍牆。當然,李景華還擅長開啟各種不同種類的鎖。
李景華偷盜時有兩個特點:一是隻偷大戶,從不騷擾貧苦百姓。二是每次得手後,他總是要在現場留下一些標記。有時是“燕子李三”的字條,有時又是一隻用紙疊成的燕子。漸漸地,“燕子李三”的名頭,越來越響。
李景華做過一些大案,“光顧”的名人也很多,包括大名鼎鼎的段祺瑞,國務總理潘復以及軍閥張宗昌等人。李景華偷盜所得的大部分財物 都用於自己揮霍。所謂的“劫富濟貧”,純粹是傳說。他的錢財多半用在妓女身上和吸食鴉片上,接濟貧苦百姓幾乎沒有。即便有過幾次,也只是他隨意處置贓物的一種方式,並非有意為之。
1934年春天,李景華被北平警方抓獲,送進感化所。在此期間,他結識了感化所的巡官史海山,兩人一見如故,在感化所裡祕密地結拜為兄弟。在史海山的掩護下,李景華白天呆在感化所裡,晚上偷偷溜出來作案。
因此,在李景華被關在感化所的在那段時間裡,北平城裡居然還頻現“燕子李三”的作案現場。百姓由此相信,又一個李三出現了。當然,每次李景華“凱旋”後,自會給史海山奉上一大堆贓物。
(燕子李三劇照)
1934年8月的一天晚上,李景華尾隨聽戲回家的麗華綢緞莊經理潘國英,悄悄潛入潘的住所,藏身於雜物間。待夜深人靜之際,李景華乘潘家人都進入夢鄉後,偷偷地溜了出來,直奔潘國英的內室,盜竊了眾多貴重物品。同樣,李景華也分了一部分贓物給他的合作者史海山。
但是,史海山在處理贓物時,被警方發現,於是被捕入獄。
李景華獲悉情況後,為了打探訊息,當夜就爬到了警方審訊史海山的房頂,偷聽審訊過程。不料中途鴉片煙癮發作,非常難受,不慎弄出了聲響,被警方當場抓獲。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以“強盜罪”判處李景華12年徒刑,李景華不服判決,上訴到高院。但還沒等到高院複審,李景華就因肺癆發作,於1936年1月死在了看守所裡,時年40歲。
因此,歷史上真實的“燕子李三”和傳說相去甚遠,他其實就是一個慣偷,和俠盜、抗日英雄等根本沾不上邊。只不過由於當時的社會現實和後來藝術的需要,才將李三刻畫成了傳奇英雄。而且越傳越神乎,以致演繹成了人們心目中的正義形象。
( 參考資料:《燕子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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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府趙王爺
關於“燕子李三”的傳說,歷史版本比較多,目前流傳最廣的有兩版!
咱先說說李景華,河北保定人,生於清末長在民國!
李景華是個苦命人,打小父母雙亡,是叔叔將其帶大。
據說,他在滄州被逐出師門,就是因為手腳不乾淨!
這期間由於他在河南偷了不少達官貴人,遭到通緝,他還去少林寺避過風頭。
在這裡,李景華創出了一番名聲,他從來不偷無名之輩,能獲“燕子李三”光顧的,無一不是豪門大戶。就連段祺瑞、潘復,張宗昌這樣的大軍閥都沒能逃得過。當然更為人稱道的是,這位“燕子李三”劫富濟貧,他從不偷窮人,還時常會把偷來的財物分給窮人們,所以在當時的平津一代,老百姓們都稱其實好人,實俠義之士。
甚至於,當地的一些巡捕們都為其精神所感動,與其頗有私交。這也是李景華能夠時常得手而“逍遙法外”的原因之一。
當然,這些真實性有待考證!
至於巡捕們的庇護,我想實拿了李三的好處,警匪合作更加現實。
而相對於李景華,另一版的燕子李三,無疑要有“素質”得多。
當地更有“燕子門”一說,可能後來的李景華就是學了“燕子門”的輕功,才自號“燕子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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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薩沙
一般認為,燕子李三是李景華。
李景華是清末出生,長在民國時期的人。
此人是河北人,出生在貧困農民家庭,父母雙亡,從小跟著叔叔走江湖謀生。
少年時期,李景華和叔叔流浪到滄州。叔叔因身體有病,不再走江湖,留下做點小生意。
李景華無法依靠叔叔在生活,只能在滄州做些臨工。
不過,他從小手腳就很靈活,是練武的好材料。而滄州又是武術之鄉,有名的拳師眾多。
有意思的是,李景華學藝之初就對拳腳功夫興趣不大,反而很注意學習奔跑、跳躍尤其是攀爬的技術。
有一個老師認為他心術不正,將他逐出師門。
其實,由於家庭貧困,又是走江湖的孩子,李景華從小就會一些扒竊的技術。他叔叔雖然是走江湖賣藥的,恐怕也是利用扒竊貼補家用。
所以,李景華可以說就是一個慣偷。
拜師失敗以後,李景華又去當地著名戲班學藝。在戲班裡,李景華倒是學會了各種雜技技術,有些擅長攀爬和類似於今天跑酷的技術。
學藝期間,李景華老毛病又犯了,在戲班子裡面偷了東西,被趕了出去。
此後,他不再拜師,也不從事其他工作,而是成為職業小偷。
李景華的偷盜技術非常高明。
當年大戶人家多修建很高的圍牆,晚上有家僕守夜、巡視,貴重物品往往上鎖。
而李景華其實沒有什麼拳腳功夫,倒是特別擅長攀爬和潛入。
據說,李景華可以攀爬上七八米高的院牆,哪怕院牆並沒有什麼落腳點也可以藉助繩索。
從20年代開始,李景華沿著平漢鐵路到處作案,偷到了很多大戶。
到1934年,李景華被民國政府抓捕,1935年1月判處12年徒刑。
需要說明的是,李景華並不是什麼好人,同故事傳說區別很大。
李景華本人吃喝嫖賭抽、五毒俱全。李景華之所以失手,一說是他從抽大煙變為了吸食海洛因。然而,一次盜竊中,他突發毒癮,導致渾身顫抖,從偷盜現場跌落,被巡邏的警察發現,所以被擒獲。
因為這些惡劣的嗜好,李景華的開銷非常大,所以必須不斷的盜竊,連了洛陽警備司令白堅武家都不放過。
至於濟貧,除了對妓院裡面的妓女大方以外,李景華沒有這種撒錢行為。
至於抗日,根本是同李景華毫無關聯。
其實李景華的拳腳功夫很一般,退一步說就算厲害也沒用。
因為李景華牛逼的二三十年代,中國民間到處都是槍支,農村土地主家中都有長槍短槍看家護院。城鎮的商戶、票號中,多放著槍支發,防止被人搶劫。
李景華就算神拳無敵,身體終究不能擋子彈,所以拳腳功夫毫無作用。
而且,李景華並非沒有失手過,他曾經多次被捕,因為當年對盜賊處理的不重,所以蹲不了多久加上行賄,李景華很快會被釋放。
因為李景華盜竊時,被巡邏僕人發現,為了脫身將其打傷,傷勢還不清。
結果,李景華被判刑12年。
而李景華僅僅在監獄裡面過了不到1年,他就死了。
原因一說是被看守虐打,但更多人認為李景華是死於停止吸毒。
他被捕時已經39歲,吸毒長達20年時間,身體已經很虛弱,根本離不開毒品。
關入監獄以後,李景華無法吸毒,又被重鐐鎖著,沒有多久就嗚呼哀哉了。
李景華在當時算不了什麼,因為殺人越貨的土匪多如牛毛。
然而,李景華死後3年,《燕子李三》一書在東北出版,在全國暢銷,大約在這時起,他作為俠盜的形象一點點被豎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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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影視愛好者2019
燕子李三在民間傳說中有多個:一個是河北省保定市涿州的“燕子李三”,原名叫李景華,幼隨叔父落戶滄州由於他有時把偷來的東西分給窮人一些,算是個義盜;一個是山東禹城的李聖武,此人燒殺擄掠無惡不作,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強盜,後被槍決。但年代最早的是河北省滄州市的李雲龍。李雲龍1837年出生,在家排行老三,最早使用“燕子”的綽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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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春江寒月
燕子李三,原名李景華,1898年生於京東薊縣。幼時隨叔父到滄州落戶,艱苦度日。滄州習武之人眾多,他也跟著學了點武藝。因其稟賦較好,身體輕快,漸漸地,爬牆上樹易如翻掌,非一般人所能比。由於家境貧寒,及其年紀稍長便開始四處偷盜,曾在河南、湖北等地屢屢作案,有一次竟然偷了洛陽警備司令白堅武家的財物,名聲大振。
為了增強本領,李景華曾隱姓埋名到少林寺學藝,幾年苦練,功夫大進。此後,他沿著平漢線來到平津一帶活動,曾在北平右安門外關廂居住,放開膽子大量作案,不久以後便有了“燕子李三”的名頭。
“燕子李三”究竟有什麼樣的高超武藝?他當然不會有傳說中的“燕子三超水”的輕功,不能在水面上點水而行。但他的武功確實非同小可。這可以從他的作案物件中看出。他的作案物件不是小家小戶,而是深宅大院、高牆阻隔、護衛森嚴的富家大戶。在這些地方,他能夠來去自如,這不能不說他有超常的手段。他可以頭朝下,藉助一些工具,身子像壁虎一樣緊貼牆壁往上爬;也可以將繫有長繩的鐵爪拋於高牆或樹枝之上,然後攀著繩子爬上去:還可以用腳蹬牆,借勁使力,巧妙地越過障礙;也可以輕而易舉地撬開各種鎖子……具有這些本事,再加上作案前周密細緻地摸底,並配有特製的藥水等,“燕子李三”很少失手,作案無數。他甚至到臨時執政段祺瑞的府邸行竊,還偷過國務總理潘復、執政祕書長梁鴻志等人的財物,所以,名聲越來越響,轟動一時。每次作案後,為顯示自己藝高膽大,燕子李三還故意戲耍權貴,仿效傳奇小說中諸如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盜的做法,把一隻用白紙疊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顯示自己明人不做暗事。 “燕子李三”的綽號便由此得來。
當時時局十分混亂,當權者即為國之巨蠹,為富者往往不仁。因此,老百姓對於專偷富人的燕子李三倒有一份親切感,把他看做梁山好漢時遷一樣的人物。燕子李三有時候也將偷竊的部分財物分給百姓,受到百姓的稱頌。有報紙就曾這樣報道:燕子李三“得贓數千元之巨,初冬往遊城隍廟,見附近居民以貧苦者太多,遂起憐憫之心,每人一元或二元,任意施捨,遂為偵緝隊注意,跟蹤逮捕”。
實際上,在全國範圍內有兩個“燕子李三”。一個是河北的老“ 燕子李三”,他大約活動在清末民初年間,原名叫李鴻,武功高強且劫富濟貧,是個義盜,後被反動軍警設計逮捕,慘遭殺害。民間流傳的許多有關“燕子李三”的故事實則就是以他為原型的。另一個就是山東的“燕子李三”,這個李三原名李聖武,禹城李家莊人,因排行老三而得名。他雖然也會一些拳腳功夫,但自小不務正業,發展到後來燒殺擄掠無惡不作。他的成名原因比較多,一是當時李聖武為了擴大自己在道上的影響,就把老“燕子李三”的事嫁接到自己身上,到處吹噓自己能“飛簷走壁”無所不能;再就是每次被抓之後,李聖武總能靠金錢打通關節,有驚無險,而國民黨警察局為了掩飾自己收受李賄賂的醜行,也幫著吹噓他會“飛簷走壁”、“縮骨功”,為李犯的屢屢逃脫尋找藉口。而且當時有一個大的時代背景非常重要,就是濟南剛剛解放,城內局勢還不穩定,國民黨在城內殘留了大量的軍警特務及反動道會人員伺機搞破壞,李聖武也是他們的候選人之一。基於上面的幾個原因,李聖武是“燕子李三”的傳說也就逐漸地混淆視聽,終於造成了人們的一種誤解。 燕子李三,從窮人和俠客淪落為竊賊和淫賊,雖然他的武功和故事為人們津津樂道,但是當他被擒並處死,人少憐之者。關於李三的傳說也極其紛雜,以其名氣之大,相信是有真功夫的。段雲鵬是30年代名聞京津的飛賊,與“燕子李三”齊名,人稱“賽狸貓”,後成為國民黨軍統特務。建國後1954年潛入大陸被抓,據說從廣東運往北京的時候,為了防止他搗亂,就把他綁在一個擔架上抬進飛機。到北京後被裝在一個大鐵籠子裡,他說,這個籠子我認識,當年李三就是被這個籠子關的。 ——注意,這時候他已經五六十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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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家電衛浴維修游擊隊
“燕子李三”,是一個綽號,使用這個綽號的人歷史上有三個:一個是河北省保定市涿州的“燕子李三”,原名叫李景華;一個叫李聖武;另一個叫李雲龍,也是最早使用“燕子”標誌的人。
但史學界公認的燕子李三,是李景華。李景華少年時,在武術之鄉滄州拜師學武,為了增強本領,又拜田盤山萬鬆寺師父石敢當和其師弟五臺山法慧為師。除了學習拳腳功夫外,法慧禪師又傳授他獨門輕功絕技:八步登空和燕子三抄水。
這門功夫很神奇,燕子李三一段助路,可以在水面上跳躍,宛如燕子掠水疾飛。他藉助一些簡單的工具,可以頭朝下,身子像壁虎一樣緊貼牆壁往上爬,稱之為壁虎遊牆功;也可以將繫有長繩的鐵爪拋於高牆或樹枝之上,然後攀著繩子爬上去;還可以用腳蹬牆,借勁使力,巧妙地越過障礙;也可以輕而易舉地撬開各種鎖具,據說他還會很多的祕製藥水,將人麻暈。
李景華從來不偷普通老百姓,專揀達官貴人這些大戶人家下手。有時也會接下窮人。每次作案後會留下一隻紙疊的燕子,所以人稱燕子李三。
可是,人有失足,馬有失蹄。李景華最後被捕了,因肺癆發作,死在了監獄裡。一代傳奇俠盜燕子李三就此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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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東北樓主
燕子李三已經成了一個代號,很多盜賊被捕後都聲稱自己是燕子李三,年代久遠,沒有可靠資料,真實故事已經難以考察。
目前史界公認的燕子李三是河北保定李景華,武藝高強飛簷走壁,偷過很多名人府邸,也常將財富贈予窮人,在民國頗有名氣,人稱俠盜,後因肺病死於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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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蟈蟈的文史原創
1998年一部叫《燕子李三》的電視劇火遍全國,一時間大家都很敬佩燕子李三,當然,在電視劇中他是俠盜,也是為窮苦百姓辦事,而且還與當時的腐敗的政府高官做鬥爭。每次作案都要留下標記,就是一隻紙疊的燕子,告知被偷的主偷你們家是我燕子李三,不要錯怪別人。
而這畢竟是電視劇,電視劇是藝術,而真實的燕子李三究竟是什麼樣的呢?
其實歷史上傳說是燕子李三的人一共有三位:一位是山東禹城的李聖武,此人燒殺搶掠無惡不作,自己故弄玄虛,其實他經常被抓,最終都是在金錢的疏通下才被放出來,久而久之,他將燕子李三的故事強加到自己的身上,其就是一個贗品。一位是河北滄州的李雲龍,出道最早,家族延續至今已歷8代。一位是河北保定涿州的李景華。電視劇是根據以上三個人的故事改變而來的,在民國時期,民間公認的燕子李三就是李景華。
李景華又名李鴻,1895年出生於河北涿州,兒時隨叔父流落滄州,滄州自古以來就是武術之鄉,所以李景華四處學藝,學得了一身本領,基本上十八般武器樣樣都會,一般的翻牆入院對他來說不是問題,他一直到十九歲才出師。雖然學得一身本領,但是在那個亂世要想謀得個活命的差事非常不容易,所以一直在江湖上混跡的他,想到的第一個營生手段就是偷盜。他偷盜是有原則的,不偷尋常百姓,只偷達官顯貴。所以,洛陽警備司令白堅武、北洋政府段祺瑞、軍閥張宗昌、褚玉璞等都被李景華光顧過,而且從來沒有失手過。
而且李景華有個特點,就是在完成一切偷盜後,會在現場留下一張紙疊的燕子,久而久之,燕子李三的大名就打起來了。由於名氣太大,一些小偷小摸之輩都暗暗借用他的名號行竊,警察局因為破不了案,就將很多盜竊的案件掛在燕子李三頭上。
一般人認為既然是俠盜,他會將偷來的錢財散給窮人,但實際上,李景華偶爾也會分一些錢財給窮人,但大部分都被他揮霍了,他是一個“五毒俱全”的人,偷來的錢財基本上都花在了吃喝嫖賭抽等上面。當然李景華也不是萬能的人,他也有失手被抓的時候,他就通過打點,白天在監獄裡待著,晚上出去偷盜。
1934年,李景華又因偷盜被下獄,他和監獄巡官史海山還拜了把子,平分偷來的錢財,但好景不長,事情敗露,李景華被帶上刑具。1935年李景華因盜竊罪被判處12年,他不服上訴,還沒等到結果,他便在1936年1月9日因長期吸食鴉片導致肺癆發作死在牢裡,年僅40歲。
所以說,電視劇畢竟是藝術,切不可完全相信,燕子李三李景華有他的長處,但是整體上看他並未像電視劇中那樣正值和正義,他就是一個混跡於民間的盜者,只不過這個盜者心裡還存有一絲的所謂的原則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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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曾經有一個非常著名的飛賊,叫做燕子李三。
李三,本名叫做李聖武,山東禹城人,出生於1920年,自幼拜一名道士為師,輕功練得是出神入化,據說,能夠前跳一丈五,後跳一丈二,尋常的高牆,根本攔不住他。
李聖武十六歲開始在江湖出道,不久,他就潛入到了時任山東省政府主席韓復榘的辦公室,將裡面洗劫一空。當被人發現後,他以高超的輕功,逃脫了警察的圍追堵截,由此一戰成名。
與電視劇中的李雲龍一樣,李聖武既喜歡抽大煙,又喜歡搶劫。
在日本統治濟南的時候,李聖武特別喜歡在大觀園附近抽大煙。有一次,他煙癮犯了,又來到了煙館。而這時,他正在遭警方的全城通緝。李聖武也不管這些,仗著自己一身本事,快步來到了煙館,高聲喊夥計點上煙,躺在床上吞雲吐霧起來。就在他欲生欲死之時,有人瞧出了他的真實身份,馬上向警察打了報告。不一會兒,警察便包圍了這個煙館。
看到經常像螞蟻一般圍了上來,李聖武也不慌張,只見他將煙槍放下,從腰中拿出了一把手槍,朝上空打了兩槍,煙館的人聽到槍聲都嚇了一跳,扔下煙槍就向外跑。趁著混亂之際,李聖武從後門溜出。等了好長時間,日本人和警察才維持好秩序,正在他們搜查之際,李聖武卻大搖大擺的站在人群中看熱鬧。
據傳說,李聖武的獨門絕技是“縮骨功”,賴此功夫,他可以迅速將捆綁身體的繩索卸掉,越獄更是分分鐘的事。所以他在濟南作惡無數,殺人放火,搶劫強姦,但是警方拿他始終沒有辦法。
1948年,濟南解放,抓捕李聖武成為了新成立的濟南市公安局的第一要務。警方曾經設伏抓捕到他,但是在押解的路上,他掙脫開繩索踩著行人的頭逃跑了,隨後三四個月的時間裡,李聖武再也沒有了動靜。
時間來到這年12月,正值隆冬時節。一天,濟南公安接到報案,緯四路慶豐金店被人洗劫一空,經理吳本一被人打死。警方經過勘察發現,歹徒是從二樓視窗進入,逼迫經歷交出金庫鑰匙,經理不從遂遭槍擊。搶得財物之後,歹徒沒急著走,而是在店裡吃起了飯喝起了茶,直到天亮才離開,走前還留下了名號,“正大光明劉基作”。
經過調查,劉基在濟南確有其人,此人在解放前也是江湖上的一號人物,殺人越貨,無惡不作。但是如今劉基正在監獄服刑,根本不可能作案。審訊劉基時,劉基聽說此事,想都沒想,張口就說到——這絕壁是李聖武嫁禍我啊!後警方調查,劉基卻無作案可能。
就在警方緊鑼密鼓的偵破慶豐案時,又有兩家金店出事了。老鳳祥金店遭人洗劫,利元和金店老闆,創辦了私立紀氏巨集道小學,讓窮孩子免費上學的著名慈善家紀博汀遭人爆頭,子彈穿顱,死相慘不忍睹。
1949年5月,徐州公安向省城濟南發出通報(當時徐州歸山東省管轄),稱轄區內兩個金店被洗劫,作案手法與在濟南如出一轍,樓頂破窗入室,用大塊膠布貼在玻璃上向內推倒防止發出聲響;把看店人捆綁好後開啟店門,搶完財物大搖大擺地離開。
徐州警方很快便找到了罪犯,這個人就是李聖武。舉報他的是一名在風月場所工作的小姐,李聖武拿著槍來到這裡後,對人說,“不許再進人,這裡面的房間我全包了” 並關上大門,禁止人員外出,姑娘一看不對,偷偷到公安局舉報。
為了抓捕李聖武,徐州警方連同軍隊,出動了一個連的兵力。便衣警察負責堵門窗,消防隊員則潛伏在屋頂,三名老偵查員持槍入室抓捕。
看到形勢不好,李聖武在偵查員入室之際,就跳出了窗外,想施展輕功飛上鄰屋逃竄。沒想到,剛上去就被埋伏在那裡的消防官兵用繩索絆住活捉。
被抓捕後,李聖武還很嘚瑟,他對公安說,你們這些刑具都是垃圾,對我一點用處都沒有。說著,便給大家表演了“縮骨功”,綁在他腿上的鐐銬隨即脫落。演示完他很“仗義”地表示不會逃跑,對於盜竊供認不諱,但自稱“俠盜”“劫富濟貧”,不認命案。
審訊還沒什麼進展,濟南方面要求押解回去專門審,為了防止路上李聖武施展奇術逃脫,用了帶鋸齒的洋鐐銬,還有一個關老虎獅子的鐵籠子。
1949年10月27日,29歲的慣犯李聖武在濟南市十二馬路北卡子外被執行槍決。
後來,民間對李聖武的故事進行了傳說和改編,李聖武被冠以“燕子李三”的名號,他的真身逐漸隱沒,“劫富濟貧”和“俠盜”成為故事演義的關鍵詞,以至於後來,燕子李三就成了俠盜的代名詞,甚至神州各地“燕子李三”猶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成為一個無法深究的江湖文化符號。
可以說,有多少燕子李三,就有多少普通百姓對江湖英雄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