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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母親在路邊散步,被人從後面開車撞倒了,右腿骨折,做了手術腳踝處兩塊鋼板12顆釘,交警部門認定對方全責,和對方未達成和解。是現在向法院起訴還是等半年以後傷殘鑑定了以後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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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帶花的仙人球

    遇上有良心的不用什麼鑑定,遇上狼心狗肺的,因你沒有傷殘鑑定,會拖延訴訟時間。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 2 # 湖北竹子

    這個牽涉到法律層面的問題。我認為你最好請個律師諮詢一下。一般是等你母親出院後做了傷殘鑑定再起訴,不然法院無法做出有關賠償的判決。但你一定要儲存好相關證據和費用收據等。

  • 3 # 哈哈一笑35

    在老人出院後即可以組織材料準備起訴,因為計算傷殘賠償金十分複雜,可以請一位對交通事故訴訟比較有經驗的律師為你代理訴訟。在提起訴訟立案時同時申請司法鑑定,由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隨機抽取鑑定機構,這樣做出來的傷殘鑑定書證明力最強。

  • 4 # 孟凡明律師

    此案可以先行起訴,然後在訴訟中申請司法鑑定,根據鑑定意見書確認的傷殘等級主張傷殘賠償金等相關損失,建議委託專業律師代理。

  • 5 # 琅琊線上

    是硬傷的話出院後一般就可以做法醫傷殘鑑定,建議去司法鑑定所諮詢。交通事故調解也沒有響應轉,走法律程式也不吃虧,因為賠償標準有明確的規定。

    調解就是時間上比判決快!

    僅供參考,祝老人家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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