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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那盞燈

    個人覺得沒有必要。你難道忘了你們當時離婚時是如何的堅決了嗎?好不容易結個婚,草率的離婚,就是不尊重婚姻不尊重法律,現在幾年過去了,就因男未婚女未嫁又要復婚,把婚姻當兒戲!

    幾年過去,你是好了傷疤忘了疼。時間確實可以抹平傷疼,可以時間無法抹平傷痕!有些事情過去多年,確實可以放下了,淡忘了…可這事,同一個人,還要再嫁/再娶一次,還是算了吧。幹嘛非要在同一棵樹上死多一次?

    你可以說幾年過去了,彼此都成熟一些了。但是同一個家庭同一個環境還會範同樣的矛盾,一旦發生,那就會比上次離婚更疼N倍…

    如果有孩子,說是為了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去湊合復婚,那就更錯了,無愛的父母是給不了孩子一個溫暖的家。因為孩子在成長,他/她始終會懂得父母都是怎樣的人,離過一次婚已經把孩子傷害了,還要讓孩子去承受再次傷害嗎?

    你也可以說,現在你們都變好了,這幾年也沒有矛盾了,那是因為你們不住一起才少了摩擦,距離產生美。只要住到一起,你們無需太久,就都會原形畢露。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橫豎都是死,我建議換棵樹,幹嘛非要在同一棵樹上死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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