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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晉A閒雲野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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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托木爾
這個題目範圍有點廣,從目前世界的範圍來看,法律體系主要分為兩類,即以英國、美國為主的海洋法系以判例為主;中國、德國、俄羅斯為主的大陸法系以成文法為主。
不管是判例法還是成文法他們都是根據本國的具體國情選擇的。判例法和成文法也不是絕對的,他們互相都有學習借鑑。法律的價值主要是自由、公平、秩序和效率等方
面。法律的為了體現價值也需要延續性,但是社會經濟的發展使犯罪侵財的數額提高了,同時又要基本排除同案不同判的現象,在同類案件審判中,案例的參考性就有很大的作用了。
任何一部具體“法律"條文的形成在《憲法》大框架內都有相應對應的資料標準!這樣才能保證司法踐行有法可依!司法審判有據衡量。
依憲治國與依法治國大趨勢勢在必行!這也是建國69年來最能體現質的變化的晴雨表!改革開放實踐4O年,我們積累了大量的經驗。現代社會離不開《憲法》!憲政治國是人類社會文明發展的普世規律與共識,沒有必要回避!
以上便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真實看法。還請法學專家給予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