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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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imon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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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shell
賣藝不賣身,他有這權力?不讓走就發工資。
只要按勞動法書面提離職,30天就必須開證明,否則賠償相關損失,比如下家無法或延遲入職等。這是責任而不是請求。
如有糾紛(如欠錢,專利歸屬)則勞動仲裁見,一般公司也不會上勞動仲裁,而是訴訟。可以和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發函,對方一電話給公司,立馬給你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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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十九點八度C
關鍵是工資發了麼,工資發了就不要管他,直接走就行了,工資沒發,就去找相關部門反映一下,但是為什麼想辭職呢,想好乾什麼了麼,如果執意真要走的話,公司肯定也不會扣著你不走,這樣既浪費人工又幹不出來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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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對你微笑純屬
老闆不讓你走肯定有原因的:第一個問題,你申請離職單證明是否經過部門負責人與經理簽字呢或者直接經過老闆簽字生效呢?第二個問題不讓你走的原因與目的是什麼?因為你在該公司又沒有簽訂合同,你辭職到期前是否老闆有沒有和你親自交流過的話題呢?如果你在交流過程中有沒有任何反應,到期後若你非要走不可,不發工資或者亂扣任何費用,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首先明確你的目的是什麼,不同意你走那就談條件,首先合同,工資福利待遇等等,這個時候都可以談,想留下就按自己想法直接要求,不想留下就獅子大開口好了,老闆也會衡量你留下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