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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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路上198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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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活資調
這個問題要客觀對待。看這個前任是不是身邊的人。假如就是身邊的人,那抬頭不見低頭見,怎麼可能斷了聯絡,只能說是保持距離;假如不是身邊的人,最好就斷了聯絡的好,不要給自己機會,也不要給對方機會,除非還想著複合。
生活中不有的是那種現任跟前任還是朋友的麼?這樣的關係,你說怎麼斷得了。只要能夠保持距離,讓關係清白,怎麼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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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餘生摯愛天兒
我自認為還是做個朋友吧?畢竟曾經愛過彼此,倆個人分手的原因都有責任。不要把責任推給對方,做人做事必須像個爺們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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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易楊
我覺得,失戀後當然還可以做朋友,說失戀後就老死不相往來那也太極端也顯得小家子氣了。
既然對方曾經是你喜歡的人,那肯定有讓你欣賞的地方,你也覺得對方好才會喜歡她的,只是能在一起有很多因素,不能在一起的也有很多原因,既然你們不合適,分開了能做朋友當然是最好了,送人玫瑰,手留餘香,真正的愛,是付出,是成全,而不是自私的佔有。
我是小K情感,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大家覺得有道理嗎?
朋友是做不成了,因為她離婚了,看我比較幸福她就總盼著我離婚,然後再帶著她女兒來找我。老死不相往來也不至於,但是真沒有什麼話可說,也沒什麼需要交集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