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去世不到一年,七十多公公要再婚,並且我們家正在拆遷,後婆婆來後會多分一個人房子,這個房子以後歸誰,聽說後婆婆也有兒子,並且後婆婆來後的生活費用怎麼弄,生病怎麼辦?公公年齡大了,掙錢能力有限,就我們自己,有兩個大姑姐,並且公公現在我們負責養老,大家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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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頭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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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川江賈姐姐
歸誰?你家都是有目的的,一個老頭那麼大的年齡了,一個色字貪的,那個後媽也是有目的的,你家不拆遷有幾個願意嫁一個七十多的老頭?她也是衝著房子和賠償來的!除非老頭有錢你們年輕人也是有目的,來個繼母照顧老頭,你少了麻煩,家裡還多分房!這種情況就得協議了,繼母來了一直陪伴照顧老頭到死,作為感恩,也可以把屬於她的房子由她支配!老頭房子你們可以一家一半,也可以全部送給照顧老頭的人!另外一個就是註明要是中途對老頭不好,不照顧,你們可以讓老頭採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但是你家不要過河拆橋就可以了!關於兩老生活費,雙方都有子女,大家都出一半也行,如果兩老都有養老金就不要找子女要了,錢留多了就是麻煩……
謝邀!你這個70多歲的公公可夠風流的。但是,人家有這個權利,國家法律准許,所以,咱也不好干涉。但是,話說回來,既然不干涉,他得有那個條件,自己有存款,子女不用管,老來有依靠不去麻煩子女。那麼房子在他們辦理結婚手續以後,也就是說結婚以後,房子就有法律效率了。如果他們沒有結婚證,沒有履行結婚手續,就不合法,房子也就沒有這個外來老伴,且不受法律保護。將來死了子女就是法定的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