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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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詩酒乘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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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沙塵豹AAAA
首先男方的理由只是一個藉口而已,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不是突然之間就有的,更不是原本你恩我愛,卿卿我我的感覺呼啦吧就沒有了!就是騙三歲小孩也不會相信呀?!所以說 這只是他選擇離開你的一個說辭而已。至於兩萬塊錢的財禮,我個人認為Q財乃身外之物可有可無,就是咱沒錢也不差這兩萬塊錢,兩萬塊錢能夠看清你託付後半生的人,我覺的值了!退給他。但可能各地的風俗習慣不同,我們膠東半島的大部分都是女方提出分手之前的財禮退回,男方提出分手的財禮錢視為自動放棄,可以不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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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生活的哩哩
男方要求退婚,女方這邊可以不退錢的,因為是男方的原因要求退婚,造成女方名譽受損,如果是女方要求退婚,是必須要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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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BC家居物語
如果沒多少往來的那種,退了就退了吧。但是如果你們已經同居,被人退婚會造成名譽損害,堅決不退,另外別忘了抽他個大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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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空中世界的百花園
這樣的藉口有點說不過去,而且令人傷心。但是也可以去看過這樣的人比較多的有點虛偽和沒有責任感以及無法令人信任。這點錢的去留有你決定了。
這個無論是從道德上來說,還是法律來說,都是需要退還的,畢竟沒有領結婚證,法律並沒有承認婚姻是合法的,沒感覺言外之意就是不想一起過下去了,只是分開的一種委婉說法,但是彩禮還是要退還的,畢竟人家不可能免費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