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不認識的人,可能為情自殺,也可能不小心,但是被你看到了。又不會水,手機也沒有電了,大聲喊人又沒人。
2
回覆列表
  • 1 # 雪麒麟

    不違法。 從法律角度來說,見義勇為屬於個人施惠行為,不會改變民事法律關係。

    陌生人並不是你推到水裡的,所以你對他沒有救助的義務。樓主與陌生人,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民事權利關係,你救他屬於善意恩惠,不救他也無可厚非,最多會遭到道義和情理上的譴責。如果你不小心把張三推到水裡卻不救人,那就構成了違法行為。

    同樣,對於見義勇為,如果你把張三救上來以後,問他要點辛苦補償費,他也沒有義務給你。救人行為屬於個人自願,是好意施惠行為,並不會改變民事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你沒有救他的義務,他也沒有補償你的義務。

    從公序良俗和情理角度來說,對於落水者,我們如果力所能及的可以施以援助,如果力有不及,靜觀其變,張三也無權指責你或者提出別的要求。

    再舉個例子,你和張三(陌生人)同乘一輛公交車,張三犯困想打盹,請求你下車提醒他,你答應了。結果你忘了提醒,張三睡著了 錯過了那一站,耽誤了行程。這個情況,張三同樣無權向你索取補償。

    在民事行為的框架下,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一句話,義務之所在,權利之所及。

  • 2 # 阿狸97785

    一個三觀正常的人,看到有人落水,不管落水者是有意輕生還是不小心失足落水,在自己不會水又聯絡不到別人的情況下,如果自己跳下去有下列幾種結果:兩個人都得救了,這是最好的情況;如果雙雙遇難,那就是兩條生命,不論誰的生命都同樣寶貴;落水者得救,救人者遇難,那落水者又該怎樣面對道德輿論,他的行為是不是又構成犯法呢?目擊者沒有施救,我想法律不能要求別人在有可能冒著生命危險去救別人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奚夢瑤是怎麼把自己的超模臉給整成網紅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