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哥的九個猜想
-
2 # 藍皮鼠到小飛龍
日常工作中曾經有一起案件,因為違法行為人嚴重抑鬱,醫院出具證明長時間限制自由可能引發自殺等嚴重後果,所以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處罰而不執行的決定。
-
3 # 紫蘇大蒜
抑鬱症患者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在治療期間內,對自身的安全有危險的,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原因,應該來說病情比較嚴重了,已經變成精神疾病了,有醫院證明的可以免處拘留。
-
4 # 嚴文兵
嚴重的抑鬱症患者,如“內源性抑鬱症”,抑鬱神經症的確不能主宰自己,不能自我控制,對環境有誤判,需要旁人監護,我認為可以免除。
-
5 # 勞動人民同志
我想是不會的!
抑鬱病患者、他不是精神病、精神病沒有行為自控能力、抑鬱症思維正常、辯別清細、發病期間只是情體自身底落、器官損傷、由於強烈的外力事件猛很、無法敵抗受力的精神打壓、精神難以程受、因此成為抑鬱症、
應該不會
免除刑事責任的情況包括病人在精神症狀支配下,如幻覺妄想等出現的違法行為可以免責。
抑鬱症病人除了抑鬱,如果不伴精神病症狀,不能免責,當然,如果伴精神病症狀就可以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