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審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休息2天。
企業因為生產工作的特殊原因,不能夠實行上述規定的,報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同意後,可以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實行其它工作和休息的辦法。
如果企業未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這是不合法的,應當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才能實行。但是,如果企業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沒有超過國家所規定標準範圍,是不需支付勞動者加班費的。
假若工作時間以及休息時間超過了國家規定標準範圍,那麼超出部分應該這樣進行處理:
第一種情況是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本人工資150%的加班費;
第二種情況是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加班過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本人工資200%的加班費。
僅供參考!
這個雙方商議,形成制度,超過8小時/每日工作時間,且每週超過40小時,理應有加班費。雙方協商另當別論。
我這是憑感覺回答這個問題,大致是不錯的。
未經審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休息2天。
企業因為生產工作的特殊原因,不能夠實行上述規定的,報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同意後,可以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實行其它工作和休息的辦法。
如果企業未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這是不合法的,應當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才能實行。但是,如果企業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沒有超過國家所規定標準範圍,是不需支付勞動者加班費的。
假若工作時間以及休息時間超過了國家規定標準範圍,那麼超出部分應該這樣進行處理:
第一種情況是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本人工資150%的加班費;
第二種情況是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加班過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本人工資200%的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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