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母親在保險公司工作,一個朋友找到她要保險,告訴我母親她的慢性病住院是假的我母親就給她報上去了公司也承保了,但是在保單上沒有體現住院史,五個月後她來找我母親說保單沒體現住院史說要退保,但是退保只能退現金價值,但這個女人卻要我母親補齊差價全額退給她,她這樣做有理嗎?這件事情該如何解決才是正確的?麻煩權威的人給下處理方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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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都百事通曾老師
首先雖然沒太看懂你描述的客戶告訴你的母親慢性病住院史是假的這是什麼意思,但按照你的描述總之你母親作為保險代理人是把這個慢性病住院史給報上了保險公司,並且保險公司也順利承保(你需要確認下是否為標準體承保還是把某些疾病責任免除)。那麼按合同約定如果客戶在等待期以後發生了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的話,保險公司就應當進行賠付的,這個不用擔心。
另外一般商業險的猶豫期多為10--20天,並且能全額退回(有的會扣除10元工本費)。5個月後才想退保的話明顯已經遠超過了猶豫期,所以按照合同約定退保只能退回現金價值。如果在投保過程中你母親沒有過錯比如故意隱瞞病史記錄未上報之類的話,你媽媽是沒有責任的,也並不需要由你母親補齊差價全額給客戶。
另外一般如實告知了疾病史的話,會在紙質保單中體現出來的,當然也有部分公司的保險如實告知後在紙質保單中不會體現出,這因公司情況而異。最好的辦法就是打給保險公司官方客服電話,讓官方客服申請在系統裡查詢即可,若查詢到確實有告知病史記錄而紙質保單中沒有寫明的話,可以申請由保險公司補發相關的病史告知證明資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