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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15樓,16樓放置空調外機的平臺地漏堵住,雨水積壓,滲到我家,現在物業公司反饋平臺歸業主使用和管理,但16樓業主認定為天災,不願承擔全部責任,責任到底誰來承擔成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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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汽車評論員宋貝爾

    根據民法和物權法有關條款,如你說16樓是使用人也是產權人,理應16樓住戶完全負責,露天地漏堵了是自然天災也是人為事項,這個追責也不太好區分,兩家商量著來,損失不大也就不必大動肝火了。

    空調天台一般在樓外,地漏堵了跑水不會太多,估計損失不大。同時誰家空調天台也不一臺經常檢查,天災也佔一部分。鄰里互愛不要斤斤計較,說清處論明白就行了。

    如果損失較大又說不清論不明,可走法律程式,連物業一起起訴。也好解決,完全由產權人負責,物業可監督。

    這種堵地漏現象常有發生,理論上與建築質量關係不大,大多是風沙土,樹葉,雜物等堵的,提前發現清理一下就行,但大多數住戶不太注意,特別是老樓,包括頂樓防水層及地漏點上。是由物業經常清理的。

    鄰里不是故意的,也不要太較真,遠親不如近鄰!

  • 2 # 透視眼給你帶來健康

    謝謝邀請。我個人認為造成滲水的原因是在16樓的地漏阻塞所導致,這個責任非常清楚就是16樓負責,生活中這樣的小問題不值得爭辯,再說也花不了幾個錢,16樓把地漏疏通了就完事。最後要強調一點,人們常說:要得好,隔壁鄰居是個寶,遠水救不了近火,搞好鄰里關係,甚於遠方兄弟姐妹,願樓上樓下和諧相處,不為生活瑣事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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