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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sy小燕子

    既然這段婚姻讓你備受煎熬!想辦法離開吧!如果你有固定工作跟穩定的收入!先暫時忍耐著!存點錢以後去房屋中介找房子!先有個落腳點你才能有下一步!當你把房子的事敲定了時候,你就需要找他談談了!既然不想維持這段婚姻了!該談的必須要談清楚!談談離婚的事宜!如果沒有財產糾紛跟孩子撫養權問題,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很快捷的!當然,你還要跟孩子談談,不管孩子跟著誰生活,爸爸媽媽對你的愛永遠都在!你得讓孩子接受你要離開的事實!如果你身邊的人不同意離婚,那麼,你就找個合適的機會搬出來吧!先暫時卸下那份崩潰吧!不然,你遲早都會瘋掉的!異地分居夠兩年,婚姻就可視為無效!如果,真的到了兩年後那個人還不離婚,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離婚!雖然說勸和不勸離,可是,就你的隻言片語來看,你在這段婚姻生活中並不幸福,並不快樂!所以,早點結束一切,你才能遇到對的那個人!勇於面對現實吧!生活中總會出現一些挫折來磨練我們!別怕以後的日子會怎樣糟糕,離開那個讓你絕望的人,才是最重要的!孩子不會因為你的離開憎恨於你,等你一切穩定了,再跟孩子見面聯絡!那份親情是永遠不會消失的!樂觀開朗點!當你關上一扇門的時候,一定會有另一扇門為你開啟的!祝你好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最近有一句話挺火的:叫“合夥人”式婚姻,這又是怎麼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