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是在醫療結束後職工自己申報的,住院治療時,因為當時認定結果還沒有結案,藥費是受傷職工自己墊付的,現在工傷鑑定和傷殘等級鑑定都已經完成了,試問職工需要哪些流程和資料,報銷住院醫藥費和後期複查的費用,是直接和單位接洽,還是要去相關勞動部門,謝謝,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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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蟲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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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篝火夜話
瀉藥,這個我經歷過,給你說道說道。
受工傷到恢復正常起半年內,企業會安排你參與一次由當地社保局委託某醫院進行工傷等級鑑定。
完畢後三個月內會收到保險賠付的醫療,務工等費用。如果商業保險賠付過了社保不會二次賠付。
二次費用在你辭職的時候會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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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若言詞
工傷發生並確認,一般由企業人事部處理代辦報銷。當然開始的時候一般費用由本人先行墊付,可使用社保。後續費用由申請確認工傷後由企業同醫保扣銷。
第一,認定工傷後,所有與工傷部位有關的診查費用應由企業先行墊付,待治療結束不再產生費用時,由企業與社保基金結算。員工本人原則上可以不墊付,這個視情況而定。
第二,工傷認定後產生的鑑定費用及與工傷部位有關的治療費用,職工可提供票據由企業申報結算,社保基金對公不對個人。
第三,職工存在傷殘等級相應的傷殘待遇由社保基金直接與職工本人結算,治療費用職工本人墊付的費用報銷款打給企業賬戶,可以找企業要回墊付費用。
第四,如企業拒絕返還員工個人墊付費用或個人墊付費用中產生超限不予支付的情況,員工與企業協商解決。員工產生的超限費用企業不同意支付的可以申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