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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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分之一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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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暖花開273420321
情人節給女友送了條貴重的項鍊,這條項鍊就歸女友所有了,她就有了對這條項鍊的所有權。
俗話說得好,大人不做小孩事。東西送出去了,就送出了,哪怕價值連城。
把項鍊送出了,剛剛分手的時候,請別考慮要不要得回來了。你提出要,失信,失風度。分手了,就把這件項鍊留給她作個留想。睹物思人,說不定她會回心轉意,重新回到你的身邊,與攜手一輩子。
先勸君不要,再直接回答要不要得回來這件問題。我認為這條項鍊要得回來。
女方提出分手,就主動把項鍊退給對方吧,不想擁有一份珍貴的感情,何必留著這一份貴重的項鍊。
男方提出分手,又提出要回項鍊,女友毫不猶豫地把項鍊給對方吧,這樣的男人不值得你與他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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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蓉129439101
正常的女人如果不想與你走下去,是不可能要你的貴重禮物的,如果要了又不想繼續,情人節才過去幾天,那這個禮物必須要回來。當然,如果去年或前年之前送的禮物就不能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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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東家大明白
呵呵!怪不得你們會分手,自己找過原因嗎?
如果你們是真心相愛的,真是分手了的話,換做我當年的情況,根本就沒有考慮過禮品的輕重,只會陷入無盡的痛苦中,哪有心思考慮什麼狗屁禮物該不該要回?!
衷心的送你的女朋友一句:分手快樂哈!
那就看你自己怎麼看待這段感情了 親 現在的現實社會已經把原本純粹的愛情變成了某種意義上的交易 那麼 既然是交易 取消交易當然有權利拿回自己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