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的組合,實際上是兩個家庭的組合。
其中的每一個人,都來自一個家庭,會被深深打上這個家庭的烙印。
這些“烙印”包括:
1.家族裡世代遺傳的創傷,也稱為家族業力。
這個家族裡的每一份子都會受到這個業力的糾纏,他會帶著這種創傷進入新的家庭,除非他已經覺察並斬斷了這個家族輪迴。
2.原生家庭造成的個人創傷,也就是個人業力。
比如說在生命初期,一個人沒有和重要他人形成安全的依戀關係,那麼到了自己成立新的家庭的時候,他往往就會因為缺乏安全感而要求對方過度補償,從而造成關係中的警長和衝突。
再比如說,在原生家庭中父母的親密關係狀況,往往也會重現在下一代的婚姻中,形成輪迴。
因為我們從小看到的是這些,所以學會的就是這個相處模式。
還有,如果一個人和原生家庭成員之間的界限不清晰,比如共生,這樣也會給新的家庭帶來衝擊。
……
所以說,婚姻看似是兩個人的結合,實際上是兩個家庭的結合。
從這個角度來說,老話“結婚要看三代”是有道理的。
兩個人的組合,實際上是兩個家庭的組合。
其中的每一個人,都來自一個家庭,會被深深打上這個家庭的烙印。
這些“烙印”包括:
1.家族裡世代遺傳的創傷,也稱為家族業力。
這個家族裡的每一份子都會受到這個業力的糾纏,他會帶著這種創傷進入新的家庭,除非他已經覺察並斬斷了這個家族輪迴。
2.原生家庭造成的個人創傷,也就是個人業力。
比如說在生命初期,一個人沒有和重要他人形成安全的依戀關係,那麼到了自己成立新的家庭的時候,他往往就會因為缺乏安全感而要求對方過度補償,從而造成關係中的警長和衝突。
再比如說,在原生家庭中父母的親密關係狀況,往往也會重現在下一代的婚姻中,形成輪迴。
因為我們從小看到的是這些,所以學會的就是這個相處模式。
還有,如果一個人和原生家庭成員之間的界限不清晰,比如共生,這樣也會給新的家庭帶來衝擊。
……
所以說,婚姻看似是兩個人的結合,實際上是兩個家庭的結合。
從這個角度來說,老話“結婚要看三代”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