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局正在考慮,未來因天氣等非承運人原因導致航班取消、延誤、提前、航程改變、艙位等級變更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時,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的,產生的票價差額由旅客和航空公司平攤。4月11月,記者從民航局運輸司綜合業務處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上述訊息。(4月12日澎湃新聞網)
2018年1月,民航局釋出《民航旅客國內運輸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從改進服務入手,對航班進行規範管理,將大大提高民航系統的經營效率和服務水平,從根本上改善空乘關係。然而,意見稿中也有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值得商榷。比如,“航班因天氣等原因取消、延誤時,產生的票價差額由旅客承擔”的規定,明顯缺少人情味,對旅客也不公平。
長期以來,航班取消、延誤等,都是困擾航空公司和旅客的一個老大難問題,也是引發雙方矛盾的一根“導火索”。以至於,即便是因天氣原因造成航班取消、延誤,人們也不認為是“天公不作美”,反而把煩躁和不滿情緒向航空公司發洩。這時候,如果航空公司不採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及時化解乘客的不滿情緒,很可能會引發糾紛,甚至會危害公共安全。如此情況下,航空公司向滯留旅客提供人性化服務,顯得更加至關重要,如果改簽差價都要讓旅客平攤,旅客從情感上顯然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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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中幻影
對於這個問題,要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一、航班的成本是由多方面而產生的,除了正常起降航行,人員工資,油耗,機械維護,管理等成本。
另外還有不可預知和不可抗力所產生的成本。如:流量控制,氣候因素,機械故障,突發性災害,轉場等等因素,這樣就會產生航班延誤,旅客下一步的安排。如改簽,滯留,食宿,等成本由誰來承擔,誰來界定由不可抗力導致航班延誤的責任,或由航空公司沒有有效的預測航路和到達機場的不利因素,由誰來承擔損失。從這方面看讓旅客“平攤”航空成本,是不公平的。
二、還有一種情況的“平攤”航空成來,是由旅客共同承擔,在正常情況下是基本公平合理的,因為消費是要購買的。一但產了由不可抗力所產生的航空成本,讓旅客“平攤”就不公平了。因為旅客是無法預知這些資訊的,這些都是航空公司自身就應該做好的前期工作。所以讓旅客“平攤”航空成本這也是不公平的。
三、再是:正常航班成本外,所產生的其它成本,如:不可抗力,天氣,機械故障,等因素產生的額外成本,由航空公司和旅客“平攤”也是不公平的,就更談不上公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