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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到的reno十倍變焦版,在昨天早上我接水喝的時候碰到一個同公司不同部門的一個同事(並不熟)要看我的手機,我拿給他看了,他在拆手機殼時沒拿穩剛好掉在飲水機旁邊倒茶葉髒水的水桶裡,當時馬上關機用吹風吹乾了,這肯定要負責的。他的方案是手機如果沒事賠我500塊錢,如果手機有事給我修,當時我就拒絕,因為我才用一天所以要求賠新機,他不肯,說等明天開機看手機有沒有壞。今天開機了,手機沒問題正常使用,但我還是要求他賠新機,畢竟進水的手機說不清什麼時候就壞了,而且碎屏險也失效了,保修也失效了。他說最多賠我3000塊。我還是堅持賠新機,現在還在僵持,請問我這樣做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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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來來的日記

    剛剛在網上查了一下,您這款手機不算便宜。剛到手的手機就出了這樣事情,我聽著都替你鬱悶。但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怎麼去看待這個事情呢?

    首先來看看你這位同事,確實很讓人惱火。並不很熟的同事,人家新買的手機,非要拿來看看,看看也行,還要把手機殼拆開看,拿不穩還給人家掉到水桶裡。給人家手機弄壞,當然是要有個說法的,好在他並沒有裝傻。在你的要求下,他從500元賠償改為3000元,我倒覺得這也算是一個態度。

    從您這來看呢,向他提出賠償要求也是情理之中,畢竟因他弄壞,同時你們又不是很熟的同事關係,所以也不必考慮太多的情面。但是如您所說,在您堅持賠償新機的要求下還在僵持,我想與其僵持不如妥協,按照您的手機原價打一個折扣,最好能在3000塊以上,心裡還能平衡些。否則以免僵持久了,他索性不陪了,最後得不償失。其次,雖然不是一個部門的同時,畢竟在一個公司,抬頭不見低頭見,最好還要保持一個過得去的面子,保不齊遇到小人在您的背後說幾句壞好,這樣就划不來了。

    這是我對這件事的一點看法,希望對您能有所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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