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之前嫁到連雲港市裡,有一剛滿週歲女孩,近期準備離婚,他諮詢過律師,說孩子撫養費只有一千多,但是一千多根本無法養育小孩,男方有房有工作,我姐無房有工作,孩子暫時由外婆帶著,我姐每個月的工資不高還得交房租,我建議她撫養費提高到2000,但是她怕男方沒錢不願意出,律師也說打官司也只能是一千塊錢每月,我覺得不合理,不知道撫養費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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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金時代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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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如果要想爭取更高的撫養費,可以考慮下面幾點做法:
一,收集對方的工資流水、工資條、勞動合同,透過律師前往其工作單位調取其收入情況;二,收集能證實對方有較好經濟支付能力的證據,比如對方名下的房產、車位、車輛、公司股權、投資理財等資產證據;三,注意儲存孩子日常生活消費的憑據,可以適當為孩子報讀興趣班、輔導班及為孩子購買必要的保險費用等。
最好是找專業做婚姻家事的律師介入處理。
一、連雲港市區內的小孩最低撫養費總金額1830元以上/月。
即:小孩每月的撫養費總金額,不能低於當地勞動工人“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的100%。如:經連雲港市政府同意,從2018年8月1日起,連雲港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市區(不包括贛榆區)的最低工資調整為每月1830元,東海縣、灌雲縣、灌南縣、贛榆區最低工資調整為每月1620元。同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也同步調整為16.5元/人.時。
二、連雲港市區內的孩子暫由外婆帶著(或孩子暫由奶奶帶著),父母每月最低支付小孩撫養費總金額1830元以上/月。其中:
1、父親50%x1830元以上/月=915元以上。
2、母親50%x1830元以上/月=915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