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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快樂的徐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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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百利順津NXB900
這個問題其實不難回答,既然飲酒就是同僚,沒有關係坐不到一起飲酒,朋友之間喝酒很正常,有時是個人原因,搶酒喝嗜酒如命,再說回來了說是醉死,也不一定就是飲酒造成。即便是飲酒醉死,只要不是惡意強行灌酒就不會有法律責任。國家法律也沒有專項法規,同桌飲酒醉死必須付法律責任,只是中國法律一向都是同情弱者,朋友之間因同桌飲酒死了一個,心裡也不會舒服,因此對法庭判罰也不會計較沒必要上訴。
去年底,朋友圈瘋傳“喝酒免責書”,為了保障同學聚會時大家能夠玩得盡興,參與者需要簽署一份喝酒免責書,任何人因喝酒出事餘其他人無關,喝酒出事之後其他同學不需要承擔責任,大家都紛紛簽字按手印,後經律師鑑定此免責書違反合同法相關規定,屬於無效協議。
根據中國民法相關規定,因飲酒醉死,同桌飲酒者需要承擔民事責任,2016年3月10日,福州葉某等9人共同飲酒,葉某因飲酒過量醉死,同桌飲酒者共同賠償24.5萬元。2012年4月12日,武漢韓某參加同學婚姻醉酒身亡,同桌10人共同賠償28萬元。
飲酒醉死,同桌飲酒者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根據勸酒情節劃分責任,同桌飲酒的時候需要提醒大家不要過量,適量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