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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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飛凱6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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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蘇霍姆林斯基
目前的車位買賣,法律上就是一個空白。
理論上應該支援買賣。畢竟車位是有限的。或者支援市場定價也能解決車位問題。
現在沒有人建設更多停車位就是因為車位不能隨意買賣和市場化定租金。
有利益了,大家就願意投資了。
物業沒有權利買賣的。買賣是開發公司乾的。錢是進開發公司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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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好片扒點半
在2018年11月25日蚌埠市住建委上線某政府節目,介紹了怎麼樣的房屋才符合交付條件,並在線解答了市民關心的人防地下室賣給業主做車位合不合法的問題。
節目中有網友反映了:海量明珠一期地下室是作為人防工程,現在物業要把他作為車位賣給業主,這樣做政策是否允許?市住建委主任張銘解答:人防工程作為車庫買給住戶,是不允許的。地下人防工程是國家的國有財產,具體管理是由我們人設部門在管理,但是對外出售這個絕對不允許的。
現在的物業都是地痞流氓和社會的二流子懶蛋,幾個人一合計就成個物業,整天要錢,有事不管推脫等靠。不給錢就斷電斷水,欺壓百姓,這是押在業主身上的一座大山啊!業主啥時候解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