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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麗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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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抹長空萬里風
如我相信愛情,我將只信任處女。我不介意接受強姦受害者,我欣賞那些坦誠相待能夠面對自己過去的女性。未來不可知,共同努力就行,自己的選擇不要後悔,只能學習、成長並感謝,這才是成熟的感情觀。我未婚,戀愛就只做戀愛的事,結婚才幹夫妻的事,循規蹈矩就那麼難嗎。有些女孩很可笑,什麼閨密試驗,彩禮試探,要玩套路,你可知男人婚前拉你上床之時才是對你最大的試探和考驗?
女性只關注自己,也許你遇到的是渣男,但他為什麼變成渣男?第一,你不結婚就給他,他不會尊重你。第二,他既然可以隨隨便便就睡這麼多女人,他當然會變得不負責任,把性當做娛樂。這難道不是女性給他的通行證嗎?這世界沒有法律,又會有多少人經得住不勞而獲的誘惑呢?所以,你們女人還是不要拋棄貞操觀了,把所有的男人都變成了性行為的遊戲玩家,最終受害的是你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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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是紅豆呀
如果是婚內的墮胎隱瞞,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是未婚去打胎那就不用!在你們雙方之間的關係還沒確定之前就不用。是個女孩子都不喜歡墮胎,既傷身體,名聲又不好。有的女孩子有自己不得已的苦衷,我們要站在不同的亮度角度想問題。基本上與離婚無關,無需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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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悟57899813
對此情形,中國《婚姻法》及司法解釋上沒有規定,也非認定夫妻感情破裂之情形及過錯離婚事由,實踐中貌似沒有,故離婚時女方無需擔責。但現實中可能影響夫妻感情,如果婚前沒有告知的話,可能男方感覺受到感情欺騙(知情權),但僅屬於雙方交往或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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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忽而今夏月滿西樓
她隱瞞說明她再意你們的感情,也有可能是她不自信。誰沒有過去,曾經或美好或狗血,過去的種種才鑄就了她現在的這個人,你愛的人天真爛漫,說明她被捧在手心裡,你愛的人十年怕井繩,就必然有咬過她的蛇。
但是你既然問離婚的責任是否在於她時,這就說明你並不是那麼的愛她了。
現在的時代很開明,墮胎的女孩也有的是,他們或許天真無知,或者被逼無奈,當然了也有泯滅良知的,懷孕這並不是女孩子一個人的事吧。
隱瞞墮胎史或許她的不對,但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怎麼因此離婚了責任就再她了,道德也不還如何綁架。
每一段愛情都想著天常地久,可人的腳步總有不同;每一段婚姻都是美好的,可總在意一個人的過錯也必定不能長久。你若在意她有過墮胎史,想離就離唄,幹嗎把責任都歸給她,誰還沒有傻逼的時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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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愛吃魚的小雨哥
其實個人覺得非常需要,結婚的目的不是為了愛情,更多的是為了孩子,出了少數是為了利益。女人墮胎與先天不孕,其實都是比較坑的,法律沒辦法介入,是因為人還沒想出兩全其美的方法,畢竟法律是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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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明月來相照
一堆滿嘴仁義道德的女的,你們婚前不自愛還咄咄逼人,有病!你們考慮過接盤人的心情嗎?哪個人喜歡死活人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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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暖心賊
這個和買車一樣過了一次戶和二次三次的價值不一樣(講高尚的說感情.沒錢的前提你們不會講的...不看重物質的必須贊一個)這個事必須提前告知沒大事可以不了了之 如果身體有損傷這可是斷子絕孫的孽事.100個人有99個覺得這是天大的事吧.提前告知大家都有個準備再考慮是否在一起.如果提前告知了這不能要求擔責..隱瞞的應該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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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23永不言敗
男人婚前讓別的女人墮過胎該隱瞞不,男人不能懷孩子就有理了,女人就活該倒黴,當然聰明的女人婚前會保護好自己的,談戀愛最好以結婚為目的,從自身和家庭條件出發,找一個愛自己有擔當的人做物件,別盲目看外表,攀高枝,找物資。
回覆列表
1、從法律上講:
以前中國是強制婚檢的,現在取消了強制,婚檢自由。相信很多朋友在領證時都沒有意識到要去婚檢,待到結婚後,發現對方有一定的疾病而要求離婚,實在是傷感情。
那麼,對於墮胎,它屬於個人隱私問題,不屬於婚姻法上規定的過錯行為。
隱瞞墮胎史也不屬於欺詐,因此在離婚時無需擔責。
但是,如果女方因墮胎影響到身體的健康,不能夠生兒育女的話。符合中國《婚姻法》第十條第三款: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婚姻無效。
那麼,男方因此可向法院起訴,申請確定婚姻無效!
2、從情感上講:
每個人都有不堪的過往,那是一道傷疤,不願被人看見。
女孩子戀愛期間都是愛情至上,甘願把自己的一切奉獻給男方,最後倆人沒有修成正果,分道揚鑣。不能因此就認定女孩私生活不檢點,給其貼上壞女孩的標籤。
只要這個女孩子和你結婚後,是認認真真在和你一起過日子,就不要過度糾結此事了,更無需因此而離婚。
她隱瞞你,也是怕因這件事失去你。你若真心愛她,就要選擇包容,包容她美好的一面,也要包容她不堪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