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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輕雲淡之女子

    沒有。雖然房子的權利人是房東,但是在出租以後,使用權利就是租客的。租客代替房東繳納了除租金以外的所有費用。如物業管理費等。

    租賃合同也沒有條文規定,出租後的房子,房東有私自進入的權利。況且現在是租客在租了這套房子以後,與房子的權利人享有同等條件的待遇。比如小孩上學需要的資料等等。但是沒有買賣、私自轉租、分租的權利。

    按照正規的租賃程式,租客是透過中介公司的介紹,先根據自己的需求看了房子,各方面都滿意,中介公司才通知房東與租客見面並籤租約合同。在租約合同完成之後,房東就要把自己留有的房屋鑰匙一起交給租客。房東沒有任何理由要求租客給自己留一套鑰匙。

    一般出租後的房子,租客都會重新置換一把房屋新鑰匙。房東也沒有理由讓租客給自己留一套,方便自己對房子進行管理。

    如果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租客給一套鑰匙,比如,有的房東是把房子整改為多套以後出租的。即使與租客商量後留有鑰匙。在有突發事件,房東確實需要進房處理,也要事先通知租客,告訴其進屋真相。徵得同意才能進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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