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錢給朋友老公,當時只留了女性朋友的身份證,現在想問她要錢,她說問她老公去要,她跟她老公離婚了,我能不能查到利用她的身份證查他們結婚證,然後在查她老公地址呢?請問我這樣可以去民政局去查嗎?還是叫個律師去查?各位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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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海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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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易k園
可以初步認定,這女人和她的男人是共同詐騙。沒立案,律師不能介入,律師不能介入就不能調查。你還得依靠這個女性朋友,這個女朋友是真離婚還是聯手騙你,都有可能。但她離婚肯定有離婚證,離婚證上有男方的身份證號碼。她不幫你獲得男方資訊,說明她們之間有某種默契。你要跟她講明厲害關係,是看在你的面子才借給他的,你不能不管。如果她態度很堅決就是不給你提供他的資訊,你可以把他倆做為共同被告,起訴至法院,訴訟理由是合謀詐騙。身份證號碼不是起訴的必要條件。沒有被告人的身份證號碼也可以起訴,但起訴必須要有他的住址資訊。在這之前,你要做一些功課,微信也好,電話錄音也行,要把往外借錢和這個女的有關,或者是這女的充當了介紹人的整個過程都要有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拿到之後就起訴。
謝友邀。這是他們的共同債務,她也有償還的義務,只要你有她老公當時透過她向你借債的證據就可以了,他們離婚的時候一定有財產、債務分割的協議,按協議處理,離婚是藉口,不是賴賬的理由,法律會支援你的。
找律師吧,他們比較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