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專案,專案經理,和二級公司系統領導都同意我任職專案的一個分管經理,但是集團公司一個某領導委派了一個人來任職,多種原因,該人離開了,當然有很小部分排擠的因素,是專案經理不願意他參與。引起了集團公司某領導的震怒,現在該領導死活不同意我的任職報告審批,他的上級也從中調查,協調,意見上模糊表達,內心也是認可同意我的,但是某領導堅持不同意,背後其實有權力的較勁,我不是很在乎,但被動的成了參與者。而且現在專案經理又讓我做分管工作,工資待遇享受不到該崗位的而且崗位任職沒名義的,工作開展也是被動的,其實我真想幹脆不參與了,又礙於專案經理和二級公司領導的情面,不能不做。大家有什麼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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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甲子輪迴力上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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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樂基皮
這就是權利之間的爭鬥,這個集團領導推薦的人被迫走了,可能他與這個集團領導有利益關聯,也可能這個集團領導就是單純的覺著面子上過不去,要是以後所有人都這樣他的權威何在,以後還如何安排工作,所以您不幸躺槍了。
這種情況,我覺著您應該以不變應萬變,專案經理讓您先幹著,您就先幹著,而且把活幹好,讓這個集團領導挑不出毛病,就算最後您沒被提拔,就當長人生閱歷了,以後碰見這種事知道如何處理不是嗎?
還有,您不要想置身事外,誰都不得罪,這是不可能的,在這個集團領導眼裡您已經是專案經理的人了,所以您只能義無反顧的和專案經理站在一塊,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氣,大不了不幹了,這樣可能還會柳暗花明,要是想兩不得罪,最後只能是兩邊都得罪。
大公司裡面,這種勾心鬥角很常見,您要慢慢適應,慢慢的長經驗,以後再遇到就會遊刃有餘了。
你已醒唔,應當退出,可是同伴認為你是另類工作難做,或被壓制,降級,這時可暗中退出把所分得物,資,封存上交,或做公益,但一定要有證居,可為兩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