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妻鬧離婚,還沒有離婚。但是現在男方不願意給女方生活費,男方有工作,女方沒有,夫妻有兩個孩子,老大結婚生子了,老二滿十八歲了,如果要離婚,怎麼分配財產?幫幫忙,謝謝了!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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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鹼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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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踏雪尋梅2374690
現在離婚的人真多,我不是公務員,也不是律師,象這樣家庭,子女成長,老大又結婚了,老二也成年,女主人應該有三十出頭將近四十吧。若是離婚對於愛人(公務員)沒有好處,相反對社會影響極端不好。建議不要離婚,起碼磨磨蹭蹭二十多年,應該有很深的感情基礎,人生幾十年,走下去吧,若有矛盾可找婦聯維權。如果無法繼續過了,我覺得很為難。
1,象這樣的家庭,你要考慮,離婚了,別人會說你愛人的閒話,說你愛人貪汙,你受得了?
2,對兒子不利,別人會說,兒子打罵母親,其實兒子對你一片孝敬,這樣的罵名要兒子背,你覺得好受?
3,我相信,你也是一個飽讀詩書通情達理的女強人,在家是頂樑柱,在社交是半邊天,提出離婚的意義何在?
4,即使離了婚,兒子還是你的兒子,兒媳婦還是你的兒媳婦,這麼深厚的母子情,婆媳長又怎捨得?
5,人的心是肉長的,細思量,轎車是新的好,夫妻是原配的好,你離婚了,夜夢中也會叨唸你夫君和兒子兒媳的好,你說是不?
孩子已經成年,可以自己生活了,你年齡也不是太大,也應該自食其力,完全依靠男人生活是不會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實在過不下去就離,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如有的話)應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