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第十條規定,政府採購應當採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但三種情形可以採購進口產品:一是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商業條件獲取的;二是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採購的;三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第七條規定了,專家應該論證的主要內容,滿足一條即可。
(1)中國境內無法獲取
(2)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
(3)其他,政策檔案允許的;
相關法規:
《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
第七條 採購人需要採購的產品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確需採購進口產品的,應當在獲得財政部門核准後,依法開展政府採購活動。
《政府採購法》
第十條 政府採購應當採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採購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的; (二)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採購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前款所稱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界定,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政府採購法》第十條規定,政府採購應當採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但三種情形可以採購進口產品:一是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商業條件獲取的;二是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採購的;三是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第七條規定了,專家應該論證的主要內容,滿足一條即可。
(1)中國境內無法獲取
(2)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
(3)其他,政策檔案允許的;
相關法規:
《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
第七條 採購人需要採購的產品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確需採購進口產品的,應當在獲得財政部門核准後,依法開展政府採購活動。
《政府採購法》
第十條 政府採購應當採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採購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的; (二)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採購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前款所稱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界定,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