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虹1541808
-
2 # 燴說生活
物業管理有國家明確的法律規定,樓主沒有說清楚具體情況,就字面意思來回答:
1、從理財規劃的角度
如果物業公司對於提前繳一年物業費的業主有免除1個月以上物業費的優惠,也就是交一年至少送一個月的優惠。那麼這個活動是很划算的。
因為這相當於你1年的費用多出來1個月,年化收益率超過8%以上,這比銀行所有的理財都高,還可靠可預期。
2、從安全形度看
提前繳費需要確保,小區物業是否和小區有長期的業務合同。如果物業公司還有半年就走人了,到時候可沒地方找人退款
3、從法律層面上來說
如果物業強制提前繳納一年的物業費,業主有權利拒絕,甚至透過成立業主委員會驅除不良的物業公司
主要是看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裡,關於物業費的繳納條款。國家法律關於預收這塊有明確要求,不得超過半年,如果你資金充裕,提前交了,也省事省心。但是如果物業公司強制性規定,那就是霸王條款,可投訴至住建局、消費者協會、12315等相關部門,也可以拒絕,但是該繳納的部分,還是要按時足額繳費,畢競,咱小區生活質量還得靠物業公司維護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