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分享小屋7

    作為一個有過這種經歷的人。我只想談談我個人的看法。

    兩個相愛的人,迫不得已分開,不能說是敷衍,但也不能說是被迫到了非分開不可的地步。只要沒有到你被人終身囚禁的地步,你都有自由選擇你愛誰,以及跟誰在一起。

    為什麼最終還是迫不得已分開,無非是愛得不夠深,或者承擔不起非要愛他她,非要跟她他在一起將會帶來的後果而已。這裡只針對正常人。

    愛得不夠深,很好理解。沒那麼愛,自然遇到一些困難就退縮了,也不願意過多的付出什麼去爭取這段感情,因為在他她心裡有一個權衡機制,即,跟你的感情相比,他她要付出的代價高過這段感情,所以,當然不做虧本生意。

    然後一點就是,他她承擔不起跟你在一起帶來的後果。

    打個比方,這個人,可能非常愛你,但是如果跟你在一起後,他她將失去家裡的一切經濟支援,甚至斷絕跟家裡的關係。這個後果是他承擔不起的。

    所以,作為過來人,我覺得不管是出於第一種原因還是第二種原因,都只能說明對方的生命裡有比你更重要的東西。我們,理解就好。

    或許在短時間內,是很難釋懷,但是之間會讓你原諒他她當初的選擇。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正常作息範圍內玩遊戲,吵醒室友,到底有沒有做錯?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