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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法務專員萌寶爸111

    肯定是侵犯著作權了,然後看侵權者是否以盈利為目的,是否屬於合理利用的範圍,以及抄襲的程度了。你說他是營銷號,自媒體類的不管是否以盈利為目的, 終究還是可以盈利的。可以聯絡他或發律師函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如果勸告無效的可以起訴。要注意儲存好證據,尤其是電子證據要及時固定,截圖啊,拍照啊、做公證啊等等。

  • 2 # 律師老梅

    文章屬於著作權,根據中國著作權法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但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責任,需要透過訴訟的途徑,週期比較長,成本相對也比較高。如果嚴重侵權的,可以嘗試提起訴訟進行維權。

    對著作權侵權如果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燬侵權複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裝置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3 # 娶媳婦不同

    起訴就好了,要律師發 律師函然後要對方進行賠償就OK了啊,推薦你去搜索找法網-北京律師那裡有這方面相關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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