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生父母將出生不久的女兒送給朋友收養,雙方未簽訂任何書面協議,亦未辦理收養手續,朋友收養女孩後便從生父母的視線中消失。19年後,思女心切的生父母終於找到了親生女兒,並向其養父母提出建立親戚往來關係,遭到對方拒絕後,生父母一紙訴狀,以收養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為由,請求法院確認其與女兒存在親子關係,朋友夫婦收養關係不成立。那麼,收養不合法,養育女兒19年就該“白養”了嗎?
8
回覆列表
  • 1 # 從此封筆

    謝謝這位朋友的邀請!在十幾年以前,有的父母由於諸多原因會將子女送人撫養,有的家庭會因為各種原因收養別人的孩子,一些人辦理了收養孩子的合法手續,而一部分人只有口頭約定,成為有收養事實的家庭。那時的人們一方面法律觀念比較淡薄,另一方面基於對誠信的信賴,基本上都能相安無事,即使發生矛盾或糾紛,最終在講誠信和重情義的基礎上最終得到妥善解決。

    而這個事例是在十幾年前發生的,隨著時間的推移,送孩子的人家隨著家庭情況的變化,也或許是法律意識的增強,又要要回孩子,他所依據的法律是正確的,因當時收養人未辦理合法的收養手續。但他又有違情理,古人云“一飯尚明恩”,更何況在那個時代,養大一個孩子要付出許多心血和汗水,此時將孩子要回,有一種忘恩負義、過河拆橋的意味,會為人所不齒。回過頭來想一想,畢竟送孩孑的人家與孩子有一種無法割捨的親情,相逢卻無法團聚也是人生一大憾事。

    在這種情況下,兩家人最好能冷靜地坐下來,共同商討一個妥善的處理方法,養育之恩大於生恩,或者是孩子兩下走動,多兩個親人的關愛,孩子也為四個父母行孝盡忠,彼此皆大歡喜。如果協商不好,讓送孩孑的人家給養孩子的人家適當的經濟補償。不論怎樣都強過對簿公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2018年618入手144hz顯示器,哪個牌子的價效比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