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停在家門口被撞,早起上班發現馬上報警,交警說該事故已經報過警,肇事著當晚已被扣押,讓我去交警隊錄筆錄,然後就是等通知,這個情況怎麼處理。
車不是他自己的,是朋友借給他的,驗血140多(交警告知)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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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羅倚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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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榴芒他娘
我畢業出來的時候,做了一年平安客服95511,負責車險報案和諮詢,就是車險條款諮詢,現在在平安人壽,負責壽險和車險,期間自己家車子也遇到幾次理賠,我來說說這個情況
1,警察處報案拿到責任鑑定書
2,保險報案,全責方報案,你不用報案
3,對方酒駕出事故,對方的商業險不賠,只能用他的交強險來賠你,財物損失,也就是車子被颳了,在有責情況下只能賠償2000塊,不知道夠不夠你的車輛損失
4、如果不夠,重磅的來了,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也就是,你把向肇事方索賠的權利轉讓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全額承擔你的損失,保險公司自己去找肇事方索賠,運用法律手段還是無賴手段,能不能索賠成功,最後肇事方是賣房還是買車,等等等都與你無關,你拿著賠償就行。
有過報警那麼就算是流程走完了。你需要做的是保留車損照片,找到你投保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定損。並找到交警部門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留證。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透過理賠會給你先行賠付再對責任人追償。如果有超出保險理賠部分,可以選擇起訴責任人。同時要說明的是,車主也承擔相應責任,也就是說你也可以將車主作為相關責任人一併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