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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刑事案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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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孕婦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犯刑事犯罪的,不予逮捕,一般都會被“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而不會被收監。
如果在緩刑期間懷孕又犯新罪,會取消取緩刑,數罪併罰合併執行,但一般會暫予監外執行,等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失效後,如果有剩餘刑期,會送入監獄繼續服刑。
一般來說,判處緩刑,一般都是犯罪情況並不嚴重,即便實刑也就在頂多3年左右的樣子。
而醉駕,一般都是拘役1-3個月的樣子,即便合併執行實刑,刑期也不會高。
懷孕要10個月,哺乳期一般是1年,這段時間是不能收監的,而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是計入刑期的,一天抵扣刑期一天。
因此,你這種情況,基本上不可能再被收監。而且孕婦醉駕,一般檢察院也會免予起訴,不以醉駕入刑。
因此,基本上沒事。放心吧。
收監是不會的,根據刑法和刑訴法的要求,對懷孕期間的嫌疑人是可以不予收押的。但是本身就在緩刑期內,又懷著孕,還喝酒開車,是不是有點太過分了?在分娩或妊辰結束後,因緩刑期間故意犯罪,會撤銷緩刑,與危險駕駛罪合併判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