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喬家大院》中,喬致庸科舉考試時,喬傢伙計越貢院牆而入,還高聲喧譁該如何治罪?喬致庸科考中途出貢院,在古代可以嗎?影攪以後科考資格嗎?

31
回覆列表
  • 1 # 蘇東文

    古代科場舞弊是重罪,輕則坐牢、流放,重則抄家、砍頭、絞刑。考生和考官,無論是什麼身份和官職,一律死罪重罰。科場史上因作弊案處死的最高職位官員,是清朝的主考官、文淵閣大學士、一品大員柏葰。

    順治十四年(1657年),歲在丁酉。順天府(北京)科場,主考官李振鄴、張我樸等人因公開受賄,輿論沸騰,考生集體到文廟哭廟。

    經查明屬實,主考官李振鄴、張我樸、蔡元禧、陸貽吉、項紹芳、田耜、鄔作霖等七人立斬,家產籍收充公(抄家),一百零八人流放寧古塔(現黑龍江省東部至俄羅斯遠東南部一帶)。

    也是在順治十四年(1657年)的舞弊案。江南主考官方猶,因為都姓“方”,錄取了少詹事(官名)方拱乾的兒子方章鉞為舉人。後來事發,順治皇帝大怒。

    處罰結果是,主考官方猷、錢開宗斬首示眾,同考官葉楚槐、周霖、張晉、劉延桂、田俊民、郝維訓、商顯仁、朱祥光、錢文燦、雷震聲、李上林、朱建寅、王熙如、李大升、朱蓖、王國楨、龔勳俱著即處絞邢,妻子家產籍沒(抄家)。舉人方章鉞等八人,責打四十大板,家產籍沒。

    僅僅是錄取了朋友的兒子為舉人,最終殺了二十多人,考生等人也被抄家。

    讀者孤陋寡聞,沒有讀到攪鬧科場的案例,但以此類推,它比科場舞弊可嚴重,死罪肯定免不了。

  • 2 # 攀登白雲的鷹

    古代知識分子的分量還是比較高的,就算最低階的秀才那也是受人尊敬的。科場理論上比較嚴格,實際上也就那樣,弄虛作假比比皆是,要不要也不會發展到科場大案驚動皇帝。點背趕上整頓了殺頭也是有可能的,平時花錢買賣也是無法杜絕。

  • 3 # 憂國吃瓜

    這得研究古代律例,否則沒法知道。

    按照今天中國的法律,這種行為一是擾亂單位秩序,二是尋釁滋事。但這兩個違法行為名稱都是《治安法》裡面的規定,不屬於犯罪。

    《刑法》裡契合的罪名應當是尋釁滋事罪,如果是多人犯罪,也可能構成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

  • 4 # 二師兄吃瓜

    1、在古代,攪鬧科場的行為可是大罪,合當殺頭的。

    2、古代的朝廷對科舉是非常重視的,從鄉試到殿試都有具體的規範,不容小視。

    3、很多朝廷大臣就因為科舉而丟官殺頭,每次科舉,對主考官來說,猶如走了一趟鬼門關。

    4、皇帝用科舉的辦法,給了天下的讀書人一個希望,也就用科舉給讀書人套上了一副籠轡。

    5、所以每次科舉,都搞得轟轟烈烈,利用一切手段,宣傳鼓吹,唯恐百姓不知道,藉以營造一種重視的所氛。

  • 5 # 耒水湘人

    古代朝廷,在儒家說法中,皇帝在祭和戎!

    然,在皇帝眼裡,最重要的就是科舉取士,官場官員更新,皇帝政權鬥爭,都靠科舉選才,皇帝需要人才,無數的人才,才不會被官員要挾,而在古代只能科舉!其他途徑上位的人,會別罵死,各種針對,特別明朝!

    科舉從大業元年,到清朝光緒,一步一步完善!在這期間,對於不同原因攪亂科舉的處罰也各不相同!

    花間派鼻祖,溫庭鈞,他有溫八叉之稱,什麼意思呢,雙手交叉八次他就可以吟詩作賦,(也就比曹植多了一個動作)可見他的才思敏捷!後來,他做了代考,搶手,一場考試,他在考官眼皮底下,不單自己的試題答了,還幫助八人答題,這樣的結果是,他一直落榜!

  • 6 # 寒冰1522448

    書到用時方恨少,不知道。我猜應該不敢吧。考生舞弊可厲害,重到殺頭,包括官員。輕者杖刑,發配邊疆,終生不得參加考試。重責殺頭。是不是攪鬧科場也按舞弊處罰就不得而知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民間故事中,王寶釧死後埋葬在哪裡了,有何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