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北斗星-718-成華

    現在我們國家逐步規範了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的生產和使用標準後,引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普遍關注,特別是長期使用電動自行車的群眾,對出臺的新規很不理解,甚至認為這些規定是脫離了實際的教條主義。其實,很多人在看待新規的內涵上還是有誤區的,首先,我們應當回顧一下電動自行車的發展歷史,電動自行車最早的名稱是“電動助力自行車”,車的形狀和傳統自行車區別不大,帶有腳踏板,晚上充了電,第二天上班路程遠一點的還要儘量用腳踏板多騎行一段路,不然撐不下來一天,回來的路上半道就沒電了,等紅綠燈時和自行車一樣,一隻腳踩地,另一隻腳踩在腳踏板上,綠燈啟動時是先踩腳踏板,而不是像現在的電動自行車先擰電門。後來經過十幾年的發展,電動自行車也經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助力自行車變成全電動自行車,車型也越來越大,速度也越來越快,續航里程也越來越遠,據說有些電動自行車一次充滿電可以行駛上百公里,確實恐懼。那麼,國家為什麼要對電動自行車做出諸多限制呢?這就不得不說一下由於當前違規電動自行車所造成的事故多發性,有資料顯示,目前中國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僅電動自行車違章造成的事故,就佔事故總數的近百分之四十,成為道路交通的第一殺手。在這種嚴峻的交通安全形勢下,國家不得不進行強力整治,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來進行約束這種惡性蔓延的勢頭。而對於廣大人民群眾特別反感的電動自行車必須加裝腳踏板的問題,是因為電動自行車從概念上界定為非機動車,屬於電動助力自行車,我們大家習慣上都把“助力”二字忽略了,其實它是存在的,既然電動只是“助力”,那麼,就肯定要有一個主力,就是這個腳踏板,只不過現在的電動是主力,而腳踏板是助力罷了。另外一個令人討厭的原因是:現在的電動自行車製造的特別寬大,由於馬力大速度快廠家不得不做成這樣才能保證起碼的安全,但為了符合規範矇混過關,不得不加裝一個腳踏板,這樣的腳踏板就如同網友說的那樣,不但不起作用而且還有很大的安全隱患。這是因為這種違規制造的電動自行車根本就不符合設計要求,相信要不了多久就會有更好的電動自行車上市,既能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又能適合百姓的需求。但是,在目前這種舊款電動自行車上重新加裝一個腳踏板也確實讓人難受,全國各地的過渡期不一樣,有長有短,總之,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來逐步規範這個交通問題。電動摩托車就沒有什麼爭議了,必須上牌照上交強險持證上路,而且不得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這種規定在吃瓜群眾看來很奇葩,電摩駕駛者也滿腹牢騷,其實,這個規定也是相當有考究的,限定電摩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就限制了電摩的速度,降低了交通事故發生率,上牌上保險持證上路,一是提高了駕駛電摩的門檻,二是電摩發生了交通事故時可以迅速鎖定肇事者,並且有交強險做賠償保證,也是為人民群眾的利益著想,這一點是無可厚非的。

  • 2 # 真子大叔

    我認為專家說的可能很多人沒明白,所以好好給大家解釋一下。

    整個行業把概念偷換了。

    可能當年的電動摩托車廠家和權利部門關係好,玩個偷換概念,政府沒追究他們。

    所以我們要先搞清楚什麼是電動自行車,什麼是電動摩托車。

    1.下圖為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其實就是給自行車加上了電動助力系統。所以還是屬於非機動車。(這點很重要,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時。)

    電動摩托車,實際上就是電動版的摩托車,就像燒油的汽車和電動汽車的關係一樣。所以電動摩托車還是屬於機動車。(需要上牌,需要駕照,交交強險,按機動車的法律法規來約束。)

    說到這裡就夠明白了吧。國家壓根就沒有強制電動摩托車裝腳踏,根本做不到。國家只是要規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使用而已。

    如果你用的是電動摩托車,那就必須上牌,有駕照,交交強險,遵守機動車的法律法規。

    如果你用的是電動自行車,那就按行人和非機動車的法律法規來。

    近些年很多人仗著國家對電動摩托車的管理疏忽,明明騎著機動車,卻按非機動車的法規來降低自己的違法成本。只能說好日子到頭了,要麼換成電動自行車,要麼上牌,考證,交交強險,遵守機動車交通規則。

    以上就是這次整改的本質意義所在。

  • 3 # 遇我得福

    經常在工地上跟工人們開玩笑,說他們就是一群坐在辦公室,紙上談兵,有一大堆理論卻沒有任何實踐的瓜娃子。(四川話)

    不管哪個行業,都會有設計這一存在,工地上很多材料,都是出於設計之手。

    我個人猜測認為,就電動車的腳踏板而言,他們不是不知道,一切的行為都是為了以後可以罰款提供依據,逼迫大家去買汽車。

    騎過電動車,所以深深明白,就電動車加上腳踏板究竟有多麼的不方便,影響美觀不說,最主要的是磕磕碰碰。

    難道還會有某個專家站出來說,“確實,我們的設計不合理,沒有考慮到車輛具體情況。”

    沒有,沒有這樣的話,沒有這樣的言語,有抱怨繼續抱怨。

    專家坐在辦公室裡,數著鈔票,懷抱美女,花天酒地,紙醉金迷,哪裡會顧得上底層人士的生活。

    所以,中國才會有句話:中國真正做實事的專家、教授、發明家,是那些沒有學歷,沒有知識的土農民。

  • 4 # 老馬閒評

    針對這個問題,談幾個觀點。

    一,電動自行車腳蹬子的問題是可以不談也沒有再談的必要,標準已經出來了,而且不是一天兩天出來的,是經過十幾年調查探討甚至中間出現過電動車標準的反覆,最終確定下來。

    二,不要完全站在個體上看待電動自行車的腳蹬子。電動自行車的腳蹬子,可能暫時對某些個體沒有太大的用途,但是,國標是針對全行業全體使用者制定的,出發點是為了保證整體的安全,不可能也不會照顧到某個個體。

    三,如果你覺得帶腳蹬子不好,你可以買不帶腳蹬子的。這種說法又會導致很多人說,不帶腳蹬子不是貴嗎?不是需要上牌嗎?不是需要證嗎?是的。你不要老是想拿著夏利的價格買寶馬,按騎電動車的技術開汽車。

    四,關於專家被稱為磚家的問題。你也別看不起磚家,認為自己比磚家都厲害,你說磚家也侮辱貶低不了磚家一星半點,權當發洩一下情緒罷了。一個社會規律,罵人者的生活往往是被被罵者影響和決定的,被罵者沒時間沒功夫沒心情沒必要罵人,罵人者也只有罵的分了。聽懂了嗎?你地位太低你影響力太弱你話語權太小,你也只能罵。看看身邊罵街的都是什麼人,都是什麼身份,都是什麼收入水平,都是什麼生活狀態,都是什麼社會地位,你就明白了。

    為了公共的利益有時候會影響甚至犧牲一下個體利益的,有時不理解就不要硬要理解。改變你可以改變的,接受你不可以改變的,這才是正確的生活態度。

  • 5 # 阿毛77132113

    說兩句,電動車強制具有”腳踏功能”,和電動車安全效能還有違章、闖紅燈、亂穿馬路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兒!這又是哪個思維如此”奇葩”的專家提出來的?電動車的安全效能無外乎這麼幾種?整車的產品質量,其中包括:電源系統的整體效能、電路接頭的安全密閉、蓄電池的全安標準、這裡是指(嚴格按照國標生產的),線路的材質、車架的承受能力、剎車自動系統的正常工作狀態……,所以並不知道”規定”電動車必須具有腳踏功能定為合規指標是出至何種考慮或者是目的?既不解釋又不科普?腳蹬那是自行車,電動車是通過電力驅動動力而稱呼電動車,不用人力驅動,如果同時具有電力驅動和人力腳踏兩種功能,那隻能說是電動車的一個型號或種類,人們可自由選擇,怎麼能成為一個規定的硬性標準哪?其目的何在,新能源交通工具應該是多樣性多元化的,有動力強勁或輕便式的,選擇什麼樣的是個人的自由,當今全球倡導新能源減少汙染排放,這難到不是一個國家乃至全世界的理想目標嗎?國家應大力提倡新能源的普及與使用,而非由於交通事故頻發就歸罪於這種大多數國民都離不開而且門檻低的交通工具,問題關鍵還是人,大力宣傳交通安全,事故範例頻頻展示,對那些屢教不改者嚴肅處理,讓那違章者從心底感到怕,新能源的發展和合理利用是一個國家的科技進步水平的體現,也是一個國家民眾受益的福祉,所以,那些制定政策法規的決策者和專家們不要輕易做出沒經過深思熟慮,反覆論證就出臺的”政策法規”?很不合理而且還傷大眾的財!

  • 6 # 白鯨阿良

    說實話,有腳踏板的,更容易出事故,為什麼呢,拐彎時,一不注意腳蹬就別倒地上,輕則腳蹬斷裂,上皮扭傷,重則傷筋斷骨命玩完兒! 可千萬別跟我說那是笨,要我說,真倒起黴來,跟技術可真的就不搭邊了!

    但是也不能說它沒實質性用處,至少看起來像個自行車模樣,沒電時能削微助點力,雖然有些還沒推著跑得快,但是總要有個儀式感嘛!標準化嘛! 說得過去說得過去。

    不過實打實的還是回頭想想,所有專家提出來的政策一直讓大家注意安全。安全第一!

    所以我也不敢太詆譭過頭了,就是大家為了自己的安全著想,照著國標走!

    我們是新一代人類嘛

    我們要學會黨同伐異,見風使舵!這樣,我們就可以多點不便利,讓有些人多賺點錢,搞得盆滿缽滿!這樣才符合這個社會的規則嘛!

    不過看還有人說,定了一次標準後又定了一次,這對於小老百姓損失也不小,對生產廠家可是損失慘重! 這樣反反覆覆的事情啊。要我這脾氣,如果不違法的話。我肯定要把這些人拉出來往死裡揍!

  • 7 # 西北之西北

    電動自行車既然要分類為非機動車,那麼驅動的方式主要是以人力為主,這是區分非機動車和機動車的一個重要標誌。這時踏板的作用,也是要求的工作原理是 人在蹬踏板的時候,電機才能啟動。如果停止蹬踏板,那麼電機也相應停止。所以這種非機動車限速是多此一舉。除非是自行車賽車運動員,普通人蹬自行車達到30公里的時速的時候,那踏頻就可能讓人崩潰。那份標準規定了40公里的時速,估計是想打跨界的擦邊球。我記得還看過這份標準,好像沒有規定這種助力必須是腳蹬的時候電機才啟動。我認為如果一個廠家生產一種電動自行車,加裝了所謂的踏板,但是可以在非腳蹬的情況下可以電機驅動,那麼就應該歸類於機動車。

    據我所瞭解國外的情況,這種輕便機動車憑普通4輪汽車的駕照就可以上路,可以使用機動車道,最高速度好像是50公里。一些國家的交規對自行車和輕便機動車的左轉彎,規定是要走兩個綠燈,就是在綠燈時先要到交叉路的停車線附近,然後等到交叉路的綠燈亮的時候,直行才能完成左轉。這一點好像我們的臺灣也是這麼規定的。這些經驗和管理模式我們是不是可以借鑑?

    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重視。既然我們允許輕便電動機動車也包括相應的摩托車上路,那麼這種交通工具的路權到底是什麼樣的一直比較模糊,比如說有些路段和區域禁行,交通標識該怎麼規定,等等。萬一出了交通事故,怎麼樣按路權來界定?

  • 8 # 秋歌988

    題主很是混蛋 直接導向了電動車 你這是對自行車的汙辱 耍知道你說的是自行車 而不是電動車 自行車是主體電動是界定 懂嗎 你這樣混蛋的提問 直接把回答的人帶進坑裡了 這種車的名字叫 你聽好了 混蛋 叫助力電動自行車 是針對騎行的自行車的助力 用電助力 現在基本是鋰電池的 助力九十到一百二十公里的鋰電池重量不過是十四公斤 你呢 知道混蛋在哪嗎 顛倒了 變成騎電動車了 可不 電動車 踋蹬騎不是多餘嗎 像答題的劇友說的騎起來很重 你是英語老師教的語文吧 不知道顛三倒四 你這樣的提問很不負責任 懂嗎 電動助力自行車的社會需求是有的 有大批的退休老人喜歡騎自行車 愁騎的遠一些 擔心休能不夠 好了 有了電動助力 心裡踏實了 不怕騎不回來了 另外 象青島這樣的城市 竟是大上坡 騎不動 沒有助力就得下車推著走 現在有電動來助力 就能騎上去了 凡是有社會需求 就會有相應產品 這就是商機 最後 我再告訴你一次 是自行車 是助力自行車 是電動助力自行車 聽懂了嗎 最後 告訴你 我很生氣 認為你很不負責任 但是我沒有權力罵你 我向你賠個不是 對不起 請你寬懷原諒 謝謝

  • 9 # 泰山木32140178

    我也不是專家,我僅以個人理解就電動自行車這個東東做一評述。

    電動自行車其實正確的說法是電動助力腳踏自行車。就是自行車加了個電動助力裝置。電動摩托車,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這三大類都叫電動車 ,我們不應該把電動摩托車跟電動自行車混為一談,現在出臺有腳蹬的是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不是電動摩托車的國家標準。

    其它大家都知道,電動自行車的腳踏裝置不外乎兩個作用,一個是在斷電或者電驅系統壞掉的時候還能用人力驅動。第二是電動自行車本身設計機構上來說比較輕巧,沒有電摩那麼重,重心不穩,在時速20KM/H以上就會發生重心不穩的情況,所以在設計自行車時,有腳蹬裝置也是降低重心,起一平衡作用,雙腳踩在上面,可以降低側翻的危險,提高行車安全係數,降低傷亡機率。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非機動車的定義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2018年4月出臺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規定時速≤25km/h,質量≤55KG,電機功率≤400W,另外還特別強調必須要有腳踏設計功能。這個腳踏功能設計包括動力傳導鏈條,前驅或者後驅驅動齒輪裝置,整個構成了帶有腳踏功能的驅動系統。如果取消腳踏板設計從國家法律的層面來說,不屬於非機動車範疇,而應當歸入機動車範疇。

  • 10 # 啱晒何奢

    傳統的自行車,也叫單車。改良發展了,加燒汽油的是摩托車,加上電的是電動自行車。人類社會發展是必然的,因為有發展,才有現今人類生存便利的社會環境…

    自行車給人類帶來了城(鄉)居日常生活的範圍有限度的擴充套件和便利,還有對人類的健康提高,再有便是經濟上得到了一定限度的節省。一舉多得,深受廣大勞動人民和環保意識較強人士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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