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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訊人小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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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譚浩俊
很遺憾的告訴你,我沒有給父親做過飯,一頓也沒有,因為,我的父親在我五歲時,就已經和我母親離婚。
按理,離婚也無妨,也能在他年老時給他做頓飯吃。但是,我的父親,實在沒有父親的樣,不僅從與我母親離婚後,沒有盡一點撫養兒子的責任,反而在他擔任生產隊長的十多年裡,想方設法、千方百計地欺負母親、欺負他的兒子。別人在幹農活時,可以吊兒郎當,母親認認真真也會被他無緣無故地扣工分。別人家過年分肉分魚時,可以挑選一下,我家永遠是最後拿人家挑剩下來的。別人家的孩子在池塘釣魚,他不管。即便管,也是讓人家不要再釣了。我要是到池塘釣魚,他就會把我的魚竿搶去折斷。
等等。
這一切,讓我真的找不到任何理由給他做飯,哪怕是一頓飯。
但是,我給岳父做過飯,而且是很多頓很多頓飯。除了他來我家住的時候外,在他生病時,我還特地趕到深圳去給他做過飯。他吃了我做的飯後幾次說,感到病都好許多了。岳父也是自己的父親,我給他做飯,也算是彌補了我人生的一種遺憾。
有,而且經常做。父母都是50後,特別是農忙時,在地裡做一天活,就為了讓他們回來有口熱飯吃。不要自己在回到家裡還要自己做飯。那樣真的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