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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張小智

    如果又選擇的權利,那當然是毫不猶豫的選擇滾蛋,因為會有更好的工作在等著我。

    但是既然問了這個問題了,我覺得可能是沒有選擇的權利,也就是自己的技能不支援自己改變現在的環境。

    自己的崗位是可以被取代的,你走了別人也可以做你的工作,所以你是可有可無的。

    這裡我贊同另外一位的回答,你可以多考證,一個含金量高的證,就代表這一份工作,也就是一個選擇的機會。我本人用4年的時間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這是一條很難走的路,司法考試是全國最難考的考試,沒有之一。

    但是當我拿到證的時候,我有了選擇的權利,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因為始終有一條屬於我的退路。

    讓自己的工作變得不可替代,這是工作的關鍵,透過學習來武裝自己,成為技術性人才,而不是可有可無的人,這就是索要加班費的關鍵。可以看看謝麗爾桑德伯格的《向前一步》這是敢於直接要求扎克伯格漲工資的人。只因為她是不可替代的。

    至於索要加班費的法律問題,可以看一下我其它的文章

    https://www.toutiao.com/i666808088986543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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