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主到學校舉牌寫家長姓名導致孩子上學恐懼犯法嗎?可以肯定這位債主的所做所為屬於違法的範疇了,學校可撥報警。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債主到學校舉牌並寫上學生家長的姓名,他這樣做既是影響了學校老師的正常教學工作,更是嚴重騷擾了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其次,他舉著牌子,牌上寫著學生家長的姓名,事必引起路上行人的圍觀,進而引發校園的安全,還會給孩子的心靈上造成恐懼,特別是對牌子上寫有家長姓名的學生產生惡劣影響,產生的恐懼心理最大。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倒》擾亂學校秩序,治安處罰標準,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個人建議: 債主要有理智的選擇合理、合法的維權方式,萬不可採取違反法律法規的維權方法,更不要以損害公眾利益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樣就會得不償失,適得其反。
債主到學校舉牌寫家長姓名導致孩子上學恐懼犯法嗎?可以肯定這位債主的所做所為屬於違法的範疇了,學校可撥報警。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債主到學校舉牌並寫上學生家長的姓名,他這樣做既是影響了學校老師的正常教學工作,更是嚴重騷擾了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其次,他舉著牌子,牌上寫著學生家長的姓名,事必引起路上行人的圍觀,進而引發校園的安全,還會給孩子的心靈上造成恐懼,特別是對牌子上寫有家長姓名的學生產生惡劣影響,產生的恐懼心理最大。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倒》擾亂學校秩序,治安處罰標準,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個人建議: 債主要有理智的選擇合理、合法的維權方式,萬不可採取違反法律法規的維權方法,更不要以損害公眾利益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樣就會得不償失,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