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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嚴肅婚戀學

    彩禮始於周朝,是農耕時代對勞動力轉讓的一種補償。轉讓後女方隨男方改姓,並女方一切人身權利由男方支配,有“買斷”性質,是一種陋俗。

    現代社會,彩禮淪為女方父母的“養女補償”款、甚至“養老”款、再甚至“扶貧”款。總之,“交易性”色彩明顯。

    結婚本是一對男女組建新家庭、構建一個新的社會單元的過程,男女雙方共同享受和承受未來生活的酸甜苦辣、風風雨雨。兒女結婚父母出些錢財的本意應該是雙方父母為扶持這個新家庭所出的“義務”支援。畢竟現在男女一切權利和義務平等,需共同贍養雙方父母,彩禮不應該再成為勞動力轉讓補償款。

    再者,現在法律允許男女戀愛自由、婚姻自主,雙方任一方對婚姻不滿都可以提出終止婚姻。若以男方甚至男方父母的大部分積蓄做“交易”,則要男方承擔婚姻失敗的全部“風險”,這風險未免也太有失公平。況且現在的高離婚率,多是女方對婚姻本質的認知不足、心理準備不足、以及對伴侶要求過高、幻想過多造成,並非公眾所理解的“離婚都是男人不忠”所造成,事實上婚內女性感情轉移所造成的女方提出的離婚佔大多數。且不管離婚原因是什麼,對男方而言都是一朝失敗,全款皆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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