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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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心從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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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走向深海de
我個人覺得,現代足球競技是相當激烈的,只要這個人不是慣犯停賽一個月已經取得警戒作用了,要是已後在有這種不理智的行為我覺得廣州恆大不需要這種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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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諸神怒
在中國杯,國足vs烏茲別克的比賽中,對方帶球,韋世豪從後方倒地剷球,結果沒鏟到球,卻踢到了對方的腳踝,導致對方可能要傷停三個月以上,雖然賽後在國足領隊等人的勸說下給對方送花和水果(也有人說是擺拍做樣子的),但畢竟傷了對方,恆大處罰一個月,其實也是在保護他,一方面他是國足u23中的佼佼者(拋去性格脾氣的話),射門能力很強,另一方面也是對方回國後也在社交媒體發言原諒了韋世豪(處罰以後的),當然,也有恆大自己需要多線作戰,加上內部規定每場比賽之少輪換兩球員,所以才有此處罰。另外,好像處罰有一條是看這一個月反思態度來決定是否留用他。
韋世豪在北上廣都呆過,豪門都想用他卻不敢用他,脾氣和動作行為也是主因,這估計也是他每個球隊呆不長的原因之一吧。
這就是恆大足協一家人的原因(國足)!!從聯賽首輪申花的事情出來,足協出手快!傅明事件足協幾乎走形式。這些雖然是國內層次的,但是輿論壓力始終無法撼動足協態度!!但是韋世豪代表的是國家層次,作為國足一員出現這樣的行為,足協難道不出手不丟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