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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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正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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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務小杜
如果您的問題沒有表述錯誤的話,我的理解是報銷費用時,費用類科目下是否要掛出個人或部門,或者是摘要是否要標註報銷人姓名。
這個寫不寫要根據各個單位經營中實際情況來定的。我們單位是集團總部,管理費用基本上都是領導送客戶用的比較多,行政、後勤部門用的是小部分,所以我們不進行部門核算,也不對個人做標識。我們報銷電話費或者交通費的時候,看還有沒有額度是有人負責登記臺賬的,有額度才可以報銷。但是憑證附件的報銷單,是一定要報銷人經手簽字的。這是最基本的會計常識。
有的公司要對個人進行核算,那就在賬簿中加上一個輔助專案,標註出保險人。
有的公司業務比較多還會專門設定費用會計崗位進行核算。
所以還是得看公司經營實際情況。當然了都能標註出來是最好了,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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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韓小寒233
肯定不行的,如果你不寫報銷人姓名,對賬的時候專案就對不上,還有就是如果出現意外事件,你找不到相關人員或者說相關負責人。會計是一門很嚴謹的職業。
謝邀!這個問題,本人認為,會計記賬時、賬簿上分二步說,現金日記賬、需登記報銷人姓名,個人明細往來賬、需登記借款人姓名。其他賬簿、均以各類科目登記賬簿的(報銷人的報銷單據,在報單上、簽上自己的名字,送領導稽核批准後、到會計處報支)會計記賬時無需寫報銷人姓名。
以上解答、如不當之處、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