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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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越活越蔫的花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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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廣西阿才
按照程式來說是有權利找男方要人的。哪怕還沒有訂婚,就單單從你家離家出走,或者失蹤,女方家人都有權利找男方要人。更何況是訂了婚關係,又是在你家離家出走了。這一點不需要考慮直接去男方家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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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海怪物語
這個時候,應該先找到女兒,確認她是否安全,如果人身安全沒有問題,那就好好了解一下其中內情;怎麼處理也好說下去。
如果你女兒從男方家離家出走,而且失去了聯絡,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證,那麼你可以上男方家瞭解情況,如果女兒自己的責任離家出走,那就和男方無關;如果是男方,打罵,你女兒導致離家出走,又找不到人,失去聯絡,你就應該報警了,失蹤三天立案偵查,確認是否和男方有關責任。
如果一味強來,硬幹是會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
我就聽說了一個這樣的事:男方家暴,然後女的就和離家出走,又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失去了聯絡,女方知道情況後,找上門,理論,事態發展到肢體碰撞,然後打了起來,男方重傷住院,女方家只能賠錢。
所以,得了解情況,按法來辦
不能極端!如果你的女兒是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發生這種情況,你只能先了解情況後再採取行動,有懷疑這樣透過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