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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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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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寇老師說保險
1.建工一切險保的是工地上的施工裝置和在施工區域內對第三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僱主責任險保的是所僱傭的工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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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拓撲騰
建工一切險,保障範圍是建築工程本身的財產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而你提出的僱主責任是建築施工人員僱主責任險。兩者是有本質區別的。
不是的哦。
僱主責任風險是指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主可以透過參加工傷保險和購買僱主責任保險轉嫁僱主責任風險。這是兩個類別的保險,僱主責任險屬於財產保險中責任險序列。被保險人不同,團意險被保險人是員工;僱主責任險被保險人是公司。
建築工程一切險一共保障包含有兩部分:
1、工程保險物質損失部分:承保施工期內由於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所引起的工程本身的損失。
2、工程保險第三者責任部分:承保在施工期內,由於發生與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或臨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針對財產部分有免賠額,一般為500或者損失金額的5%
針對人身傷害沒有免賠額。
建築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50萬。保險費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