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路上被車刮蹭,對方未停車直接逃逸,報警後,事故科讓我自行開車到交警隊,過去後民警勸我自己修修,否則影響6年免檢政策,我要求必須立案,第二天他們把我的事故才上傳到網上,目前我車輛狀態為事故未處理。詢問事故科,回覆找到車主了,但是車主說車輛已經被賣,事故科表示無能為力。無奈自己修了車,難道現在受害者這麼卑微嗎,另外我想問問車輛狀態“事故未處理”,對我審車有影響嗎?我必須到事故科銷案才能審車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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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連新凱特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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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攬盛世
事故未處理,這是一條跟隨你的車的事故資訊!對你的車而言,實際已經被鎖定,今後辦與車輛相關事宜,都會因這條資訊造成麻煩!所以,儘快到車管所按程式削掉!另外,至於肇事逃逸車輛,一開始立案就該申請影片監控鎖定,這樣壞蛋想跑都跑不掉了,他說過戶了,車管所透過影片鎖定對比,不難查出肇事車輛變動資訊,無論過戶與否都必須接受處罰。只是這一過程相當複雜,一是要時間到相關部門來回折騰,二是還要有關部門情願接待!說白了當初用肇事逃逸車輛過戶了,搪塞你就是不想太麻煩了事!回過頭來,逃跑的車是老滑頭,早就不在乎一般性交通事故,所以,更需要自己駕駛技術的完善,以避免可以控制的事故發生!在下滿大街跑的不是車,是被各種服裝包裹著的人,不要以為是鐵和鐵在碰撞,那是人類靈魂之間的扭曲!一個開車習慣就展示著不同人不同的生活態度!慢慢醞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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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935153459
現在這個社會你只能自己找他,或者報警等警察給你找,要想避免以後不再發生,你也得自己路上,這就和交通法規又衝突了,肯定得違章了,你看著辦吧,要不然按照管理人員的不開車了
首先逃逸者是必須拘留的;如果你的車是全保可以讓保險公司代為賠償,不是全保讓警察下交通事故讓定書,去法院起訴,起訴後抓緊時間把對方的財產做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