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需手續如下:
一,辦理材料:
1,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2,如您符合“二代證”製作標準的照片,可自行攜帶兩張照片。
二,辦理地點: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本市轄區內的工作地、居住地等任意一個派出所的戶籍接待室。
三,辦理條件:
1,申領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2,未滿16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二代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派出所承辦人以申領人公民身份證號碼為查詢項調取人口資訊及照片進行稽核,無誤後利用人像採集系統現場採集申領人照片;
自帶照片需提供二張符合“二代證”製作標準的照片,利用人像採集系統照片掃描功能掃描到人口資訊資料庫中與申領人資訊連線;
4,派出所承辦人調取人口資訊資料庫中申領人基本資訊,核驗申領人《居民戶口簿》、現場取像(掃描)照片及採集指紋資訊,列印《申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及領取憑證交申領人簽字認可。
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需手續如下:
一,辦理材料:
1,申領人《居民戶口簿》;
2,如您符合“二代證”製作標準的照片,可自行攜帶兩張照片。
二,辦理地點: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本市轄區內的工作地、居住地等任意一個派出所的戶籍接待室。
三,辦理條件:
1,申領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2,未滿16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二代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派出所承辦人以申領人公民身份證號碼為查詢項調取人口資訊及照片進行稽核,無誤後利用人像採集系統現場採集申領人照片;
自帶照片需提供二張符合“二代證”製作標準的照片,利用人像採集系統照片掃描功能掃描到人口資訊資料庫中與申領人資訊連線;
4,派出所承辦人調取人口資訊資料庫中申領人基本資訊,核驗申領人《居民戶口簿》、現場取像(掃描)照片及採集指紋資訊,列印《申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及領取憑證交申領人簽字認可。